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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民政唔俾傾反23條 陳琬琛准押後討論 岑敖暉斥無反抗意志

荃灣民政唔俾傾反23條 陳琬琛准押後討論 岑敖暉斥無反抗意志

(獨媒特約報導)荃灣區議會昨(4月24日)召開第三次大會,民政處拒絕將反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以及要求中聯辦停止出席任何區議會撥款活動的動議納入議程,引起議員不滿。主席陳琬琛安排在「其他事項」討論議案,民政處職員隨即拉隊離場,兩項議案最終獲大比數通過。惟岑敖暉批評陳琬琛多次遷就民政處將敏感議案押後,促對方展示反抗意志。

新民主同盟潘朗聰與陳劍琴及民主黨賴文輝與劉志雄在4月14日提出兩份動議文件,分別動議「在香港未落實真雙普選之前,反對基本法第23條以任何形式立法」,以及動議「要求中聯辦停止出席任何區議會撥款之項目」。惟區議會秘書處最終未有將文件納入討論議程﹐亦未有解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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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陳琬琛(左四)、民政專員葉錦菁(左五)

民政處指動議超出地區職能 預告會拉隊離席

新民主同盟潘朗聰於大會一開始要求作出口頭聲明。主席公民黨陳琬琛安排他在討論議事項後的「其他事項」發表聲明,又重申議員遞交議案需在會議前10個工作天。潘朗聰強調動議文件已按《會議常規》遞交至區議會,但最後不獲納入議程,促政府交代事件,並再次要求在討論事項前作口頭聲明,「我都想知發生咩事!」

主席陳琬琛稱已得悉有議員的動議未有納入議程,答應會將議案納入會議議程,並安排在稍後的環節討論。民政專員葉錦菁解釋,因兩項議案均超出區議會地區職能,疑違反《區議會條例》547章第61a及第61b,所以區議會不會處理相關文件,又「預告」政府官員亦不會列席相關會議。

陳劍琴提出規程問題,她不滿民政處解釋,指區議會在2017年亦討論過「看似與地區事務不相關嘅事」,即由建制派文裕明動議的「荃灣區議會支持廣深港高速鐵路於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新民主同盟譚凱邦指是否將議案納入議程十分關鍵,詢問民政處會否離席、通過的議案會否受理,並質疑區議員都不能決定區議會撥款活動的嘉賓,「咁邊個可以決定誰是嘉賓?」潘朗聰則批評民政處做法今時不同往日,質問署方的解釋是否具有法律理據。

主席陳琬琛以會議時間有限為由,拒絕議員再提問,要求議員在之後討論時才再作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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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傍晚近6時15分,主席陳琬琛安排在「其他事項」環節中,處理潘朗聰的口頭聲明,以及討論兩個被「DQ」的動議及由岑敖暉與劉卓裕提出的臨時動議。區議會全體職員及政府官員隨即起身離開會議室,潘朗聰詢問民政處「依家係乜嘢態度?咩意思呀?」要求處方事後回應討論結果,陳琬琛亦表示對民政處的做法感到不滿。

劉肇軒
劉肇軒

議員倡另開會續議 中間派伍顯龍指現時非合適時機討論

荃民議政劉肇軒稱情況不理想,要求將兩個動議安排在下次會議的續議事項議程,「我想一開頭就同佢哋講我哋有啲咁嘅嘢。」謝旻澤亦同意下次會議續議,他認為現時討論沒有意思,指區議會因遷就民政處而將某些議案安排至最後討論,是變相閹割區議會能力,「點解要因為佢哋避嫌而要去就佢哋呢?」

潘朗聰直斥民政處「當區議會冇到」,強調不能故息處方,否則以後都無法再進行討論。他要求就兩項動議召開特別大會,促處方交代做法。工黨趙恩來亦同意召開特別大會,專門討論兩項議案。

林錫添批評政府拒絕討論23條立法,「既然咁驚,以後傾雷鋒精神囉、傾習思想囉!」、「唔好搞區議會啦,委任啦!」

獨立中間派伍顯龍則認為現時並非合適時機討論23條立法,即使投票通過要求政府回應,都預計到政府會以憲制責任作答覆,「除咗表個態,喺呢一刻嘅timing真係唔係咁好。」有議員即場質問「咁幾時先係timing?」伍顯龍則指:「如政府主動提立法,我哋要反對,我哋就應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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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敖暉

岑敖暉批陳琬琛跪低 籲展示反抗意志

岑敖暉不滿主席陳琬琛多次刻意遷就秘書處,將議題安排至會議尾段討論,「我哋咁多位所謂民主派議員有冇反抗意志、有冇喺面對民政壓力下有唔服從嘅意志,選民係會見得到。」他又反問公民黨的陳琬琛,稱連一、兩條政治議案壓力都無法承受,市民又如何相信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所言,如政府不答應五大訴求,民主派在立法會過半後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承諾。

陳劍琴指官員離席是預計之內的事,認為沒有區議會秘書處及民政職員參與的討論「好無謂」,「閂埋門圍威喂講有咩意思。」她稱政治打壓已非第一次,希望區議員「可唔可以有啲風骨」討論制衡方案,避免事件再三發生。

譚凱邦強調現時仍是正式會議,斥民政職員離場是失職,將會去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他又指2017年亦有討論一地兩檢,質疑「點解當年傾得,今日唔傾得?」

兩項DQ議案獲通過 再召開特別大會追究民政處

陳琬琛之後回應,指同意召開特別會議「等大家可以正正式式咁去傾」,並將會與秘書商討安排。他又不同意押後議程是屈服於民政處之下,指民政職員已表明「一傾就會走」,又顧慮有議員希望先討論其他民生事項,所以才作出相關安排,表示會調整之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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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黨趙恩來指如今日表決議案,將於半年內無法再呈交及討論相關議案,故動議提出休會待續,留待在之後召開的特別大會上再處理四個議程。譚凱邦擔心民政處會拒絕召開特別大會,指寧願即場投票表決反對23條立法及中聯辦參與區議會撥款活動嘉賓。劉志雄亦同意即場表決通過兩個動議,認為議案具有時效性,「過多一個月都唔知咩事。」潘朗聰則稱特別大會亦用作追究民政處失職,支持在今日會上作表決,趙恩來之後亦贊同做法。

主席陳琬琛分別將兩項動議付諸表決,最終在16票贊成下通過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建制派文裕明投反對票。中間伍顯龍亦投贊成票,惟他強調是被迫表態,「何君堯一句冇漣漪嘅,首先就灣仔,到我哋荃灣。你真係要表,我都一定要舉。」

伍顯龍
伍顯龍

至於反對中聯辦參與區議會撥款嘉賓的動議亦在16票贊成下通過,文裕明批評動議歧視,限制申請人邀請嘉賓,離場抗議,「呢個係原則問題,我無話可說,我離場!」

劉卓裕及岑敖暉亦提出臨時動議,反對中聯辦及港澳辦公然違犯《基本法》22條,干預香港內部事務,議案亦以16票贊成通過。

記者:周頌謙
攝影:何嘉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