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8月20日凌晨發生的將軍澳「連儂隧道」斬人案於今日判刑,法官郭偉健判刑時,大篇幅批評社會運動,指反修例運動示威者行動與恐怖主義無異。他又接納被告並非有預謀帶刀傷人,並讚揚被告願意接受懲罰是情操高尚,扣減刑期後判處被告入獄45個月。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斥法官將黑白是非顛倒,指「成個判詞我初頭睇仲以為假新聞」。他形容事件極之過分,即使法庭指控他藐視法庭,他仍要對此作強烈批評。
林卓廷斥法官於判詞中利用大量篇幅講述個人政見,對反修例運動作極負面批評的同時,竟對兇徒表示極之同情,甚至讚揚他「情操高尚」。林認為法官於判詞並無意圖隱藏個人政見及對政府陣營支持者的同情,更同時表達對反政府支持者的厭惡及不滿,直指「成個判詞我初頭睇仲以為假新聞」,並表示十分震驚。
林表示,他從未想到香港法庭會有法官將黑白是非顛倒至如此地步。他引述郭偉健於判詞中指示威者於社會運動期間的破壞行動是恐怖主義,反問施襲者「持刀公然斬人」是否恐怖主義。他又批評郭在判詞中將被告的行為美化及表示同情,並指女傷者試圖將他推開是刺激其情緒,令情況更加惡劣,是將責任推向受害人。
他對郭認同施襲者指於街上持刀只為清除文宣及自衛表示驚訝,直指「原來香港可以隨街持刀去自衛」,「香港係咪瘋狂到咁嘅地步」。他指即使法庭指控他今次藐視法庭,仍要作出強烈批評,質疑以後有人的政見不被「藍絲」所同意,「(「藍絲」)就可以拿刀斬人四、五刀,斬到見骨」。他指現時法官所傳的信息就是「當日將軍澳連儂牆嘅人係抵畀人斬」,並鼓勵兇徒繼續其暴行,直斥「點解呢個法官錯得咁緊要架個判詞。」
記者:何紹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