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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之前

判刑之前

各位朋友:

法治不彰,我區諾軒肉隨砧板上,就係例子:選舉呈請勝訴,原來要拎走勝訴人議席,建制派就仲坐係立法會;甚至今日告我襲警,公眾都難以置信可以入罪,我都唔相信。法律界人士可以試下解比公眾聽,我唔識解──當法律同社會常理脫節,大家要想想:「究竟我地要點做,香港人先可以有真正的法治?」

惡法當前,無人能夠獨善其身,我知道好多香港市民,呢一刻都好唔開心。係呢段時間,立法會同樣開緊內委會,郭榮鏗議員被取消資格,已經昭昭明甚,立法會隨時步入歷史;基本法22條可以一日之間可以唔再有用,仲點相信有法可依? 對我黎講,今日判決只係第一單,仲有第二單、第三單,或者又唔知邊日,又上門拘捕我,不斷被捕,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生活,使我每日生活於惶恐之中,作為個人,已經超過我可以承受的限度。

但作為曾經代表市民既前議員,仍然會同香港市民並肩同行,堅持到完場。因為我相信,當法律唔再能夠維護人既尊嚴,當謊言充斥的年代,唯有信實、良知,做番個人,先係保存名節,否定不公的最好方法。

而家既情況係:「九州生氣恃風雷,萬馬齊喑究可哀,我勸天公重抖擻,不拘一格降人才」。龔自珍寫呢首詩,係清朝思想被禁錮、人人不敢發聲的年代,但願大家重新振作,由自己做起,為社會講番人話,先改變到敗壞嘅香港,多謝大家。

(區諾軒大聲公襲高振邦及推撞警員盾牌罪成,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