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新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早見記者,他被追問早前《基本法》第22條的「爭議」時再次致歉,重申中聯辦就香港事務「表達意見」,並不屬干預,並稱政府新聞稿和行政長官已解釋清楚。
聶德權辯稱表示,首篇新聞稿有切實錯誤,所以需要作解釋修訂,加上特區政府在不同時期的文件和立場不清晰和一致,才致使出現問題,再次就產生的混亂和誤解致歉。
聶德權重申,中聯辦就立法會內會的情況作評論,只屬履行職務,所以並不構成干預。他又稱,「我已經喺新的崗位,相信我的解釋好清楚。」
中聯辦在4月17日發聲明,指中聯辦和港澳辦不是《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對香港事務具監督權。政府在4月18日晚上發新聞稿回應中聯辦,指中聯辦是根據《基本法》第22條第二款設立的三個機構之一,並須按第三款遵守香港法律。
政府及後「跪低」,修訂新聞稿內容,由「根據《基本法》第22條設立的機構之一」改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三個機構之一」,更刪去第22條的字眼,改為只須遵守《基本法》。
及後在不足一小時,政府「跪完再跪」再作修訂,稱中聯辦不是《基本法》第22條第二款所指的「中央各部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兩次的修訂已全面「順哂」中聯辦意思。
非現職公務員任局長 聶德權稱任命符合原意:我加入咗政府31年
政府在2002年時提交立法會的問責制的文件中列明,「公務員事務局長會從公務員隊伍中挑選」和「接受任命之前毋須永久脫離公務員隊伍」。原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的聶德權,昨日被平調至公務員事務局。他今早見記者表示,任命符合精神及原意。
原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的聶德權,昨日被平調至公務員事務局。他解釋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負責公務員政策和隊伍管理,指局長需要對公務員系統、制度和運作有充分了解,在參與管治班子和政策討論上表達關注和反映公務員的利益,「呢個就係背後精神。」
聶德權又稱,在大學畢業後加入政府工作,31年來做過15個不同工作崗位,涉獵多個政策包括公務員事務局。他表示,自己在公務員系統浸淫多年,「相信大家都會同意」,對制度和運作有充分了解,並十分關心公務員的情況,「我呢三年的政治委任經驗,可能更加明白多啲政治委任官員同公務員點樣各司其職。」
聶德權表示,全球面對急劇多變的環境,公務員需要作應對,和明白市民需要,及按法例和守則作靈活應對及與時並進。
記者:麥馬高
攝影:陳世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