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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遊行 理大生涉攜膠管裝有鐵釘 今遭改控管攻擊性武器等兩罪

元旦遊行 理大生涉攜膠管裝有鐵釘 今遭改控管攻擊性武器等兩罪

元旦遊行  理大生涉攜膠管裝有鐵釘  今遭改控管攻擊性武器等兩罪

(獨媒特約報導)今年元旦大遊行前,警方在遊行路線附近一帶截查參與者。一名理大學生被指攜鐵蓮花和鐵蒺藜,被控管有違禁武器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首次提堂後不准保釋,還柙55日後,始獲高等法院批出保釋。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修改控罪為管有攻擊性武器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押後至6月2日,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理大學生(19歲)任浚銘,原被控一項管有違禁武器及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指他本年1月1日在灣仔修頓遊樂場管有一個自製鐵蓮花;以及95個自製鐵蒺藜。

控方今修改兩項控罪為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並準備聽取答辯,但辯方申請毋須答辯,須時索取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

任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包括不准離港、每日兩次到警署報到及須守晚上9時至早上7時的宵禁令等。

經修訂控罪指,任於本年1月1日在灣仔莊士敦道修頓遊樂場,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折疊的透明膠管,並裝上四口鐵釘;以及同日同地管有95個透明膠管,每個均裝上四口鐵釘,意圖用以損壞他人財產。

案件編號:ESCC28/2020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