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志豐工程有限公司東主 張志偉
(獨媒特約報導)在志豐工程有限公司工作的顏先生,在去年11月30日因工受傷,其左手拇指遭玻璃割傷,傷及其神經線。東主張志偉在其受傷後提出「私了」,稱只會賠償8,880元和一個月代通知金。顏先生拒絕接受,勞工組早上和他到志豐工程有限公司,其位於深水埗北河街24至26號的地舖,追討約48,250元的工傷津貼及醫療費用。張志偉斥對方「扮傷、好返」,更卸責發難報警。在警察到場後,張志偉對警員稱,對方已違反限聚令,「我係藍嫁,拉晒佢哋啦。」
在行動期間,張志偉突然衝出門口,對記者高呼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語帶恐嚇「搞大佢」只會影響追討程序,更對記者高呼,「你影呀,你影呀。」他指顏先生曾稱已完全康復,質疑對方講大話。顏先生不同意,稱「我隻手指都仲痛緊呀。」
東主先發制人 促警以違限聚令拘捕
張志偉及後先發制人報警,期間更「教警察做嘢」,稱在限聚令下,不得有超過四人聚集。他大聲對警察高呼,「唔係唔做嘢呀嘛,限聚令呀。」張志偉多次拒絕承認顏的工傷,又稱「法庭話會俾就俾」。
在警察到場後,張志偉又對他們「大吐苦水」,稱「佢好返哂嫁啦。喂,我有哂record嫁啦,違反限聚令呀,嚟我門口搞!你stop佢哋啦。」警察最後聯絡勞工處。張志偉再對警察稱,「我係藍嫁,我撐你哋嫁。」
張志偉不滿警察不執法,更稱要投訴對方。但警察不賣帳,警員編號9197的警長對張志偉稱,「你無嘈啦,記者係採訪、職業性質,你係咪要投訴呀,投啦。」,「我已經勸籲咗啦,你收聲啦,藍咩呀。」
東主前年曾提「私了」
顏先生一直從事工程工作,他在2018年9月1日入職「志豐」,月薪約18,500元,負責倉務工作。他在去年3月在執貨時扭傷,東主對他提出「私了」,要求他簽署協議,稱會報勞工處及賠償醫藥費用,但最後只作八折賠償,「未好返就叫我返工。」
勞工組成員、民主黨元朗區議員郭文浩到場聲援,指老闆要求員工「私了」的情況屢見不鮮,實際卻是呃住和氹住先,斥志豐的做法無理。他提到,在武漢肺炎疫情下,多個政府部門停止運作,勞工處在有限度運作下,受影響的工人更是求助無門。
(左一)勞工組成員 區先生、(左三)勞工組成員、民主黨元朗區議員 郭文浩
勞工組成員區先生表示,工人如果遇上工傷,絕對不應和老闆私了,指工傷可大可小,「手尾可以好長」。
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