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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下手為強:北京主動而可控的「攬炒」

先下手為強:北京主動而可控的「攬炒」

1)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星期一的發言指:「要盡快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層面下功夫,該制定的制定,該修改的修改,該激活的激活,該執行的執行,決不能讓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風險口。」駱口中要「制定」的是由北京直接宣布實施的23條國家安全法、「修改」的則是《基本法》22條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按《基本法》159條,給予中聯辦正式管治香港的權力。

2)這兩步都是預防民主派在九月立法會選舉成功過半的「法律反制基礎」,一來令更多立法會參選人可以「合法」地被取消資格,二來是當選後可隨時取消資格或刑事檢控。到時不止港獨自決有罪,不主動配合政府已經算瀆職。

3)至於威脅控告郭榮鏗,以及今日拘捕好幾位有國際聲望的民主派人士,則有挑釁國際社會(特別是美國)的意味。美國若為這些香港民主派頭面人物發聲甚至出手,中共將進一步操作中美角力的民族主義情緒,以轉移國內經濟急劇衰退的窘境。

4)去年香港人藉議會、街頭和國際外交三線交叉促進,方能令北京陷於被動。北京現在趁疫情稍緩時先下手為強,僭建新法以局限未來議會政治發展的空間,街頭行動難以反應。當捱打中的反對派在立法會選舉不過半,爆發新一輪街頭運動的條件亦將大打折扣。這種關起門打仔的結局,也算是「攬炒」的一種,但就是北京主動促成而且可以控制的;香港人冒生命危險想要達到的,是會令北京失控的「攬炒」(例如要取締一個由反對派控制的民選立法會,在香港強行獨裁)。

5)預料北京的政治攻勢將於九月前迅猛到臨。如何在惡法強攻及大規模DQ中仍然抓住立法會過半的動力和決心,重建新一階段議會、街頭和國際外交交叉協作的契機,是未來幾個月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