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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消防宿舍外攜洗潔精煮食油 18歲女學生獲准簽守行為兩年

11.11消防宿舍外攜洗潔精煮食油  18歲女學生獲准簽守行為兩年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大批市民在各區號召「三罷」和堵塞交通,期間一名18歲女學生在黃大仙消防宿舍外被搜出洗潔精、煮食油、索帶、鎚和面罩等物品,被控以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和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女學生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獲撤控,期間獲准簽保守行為兩年和須繳付訟費。

控罪指,被告黃睿思在去年11月11日在黃大仙佐級人員已婚宿舍外,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兩樽洗潔精、一樽煮食油、一個鎚、一紮索帶、一對氣體過濾面罩,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控方今同意撤銷起訴,准以自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遂下令黃自簽2000元守行為兩年,和繳付300港元訟費,期間黃不可做出任何阻礙公眾地方行為,和干犯?有違禁武器等相關罪行。

案情指,去年11月11日早上約7時半,黃在沙田坳道與約20名戴口罩的黑衣人士用欄杆和膠等雜物設置路障,及後有3至4輛警車經過,警員下車驅散後眾人立即四散逃走。期間一名警員尾隨同穿黑色衫褲、戴口罩及棒球帽、?有黑背囊的黃至盈鳳里。當時她手持一瓶食油,期間黃除下帽子,及後扔下該瓶食油。警員續尾隨至黃大仙宿舍外截查黃,從她的背囊搜出涉案物品,以及食鹽、護頸物和黑色手套等。黃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KCCC2742/2019

記者:邱愛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