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2日,過百名區議會選舉候選人於同一時間在維園,號召選舉集會。三名時任民主派候選人被控告非法集結和阻差辦公罪名。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撤回非法集結罪,但新增一項針對首被告文念志的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3人暫毋須答辯,押後至7月9日再訊,期間獲准保釋。
區政聯盟文念志(29歲)、「機場大叔」陳振哲(47歲)和鄭仲恒(30歲),案發時為候選人,現已就任為區議員,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和一項阻差辦公罪。控方今日撤回非法集結罪,並修改阻差辦公的控罪詳情。首被告文念志另被加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辯方已撤回的控罪保留申請訟費的權利,待案件程序完結後再處理,此外保留爭議阻差辦公控罪詳情中,其他警務人員的身份。
控方準備好聽取答辯,但辯方表示需時檢閱大量控方未使用材料,故申請押後至7月9日再提堂。三人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罪指三人於11月2日在維園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高級督察(編號為18506)及其他警務人員。另指文念志於同日同地無牌持有一個無線電對講機。
案件編號:ESCC2467/2019
記者:黎彩燕
攝影:湯璧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