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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榮鏗就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針對其言論的回應

郭榮鏗就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針對其言論的回應

就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於今日(4月13日)分別發表講話,批評內務委員會副主席郭榮鏗主持內務委員會正、副主席選舉時,濫用權力,質疑有違有關宣誓誓言,構成公職人員行爲失當。以下是郭榮鏗的回應:

一、在「三權分立」的憲制原則下,立法會及其轄下委員會如何運作,以及立法會主席及各委員會主席的權力,均由立法會議員按照《基本法》、《議事規則》及其他程序規則自行決定及處理。港澳辦及中聯辦並無任何權力或資格可以影響及評論立法會及各委員會如何運作,以及立法會議員如何履行其職責。

二、立法會議員有否違反《議事規則》、立法會議員誓言或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由《基本法》、本地法律及《議事規則》界定,並由立法會及法庭處理涉及違法或違規的議員。任何人如認為有議員違反上述法律或規則,可向相關機構投訴或舉報。港澳辦和中聯辦在香港並無任何法例賦予的權力處理該等事宜,而且按照其講話內容,顯示港澳辦及中聯辦的人員對上述法律或規則並不熟悉,其批評只屬無理指控和政治謾罵。

三、特區政府應對武漢肺炎的工作,包括實施限制人群聚集的命令及推出支援市民抗疫等措施,均無必要經由內務委員會審議。因此內務委員會沒有阻礙特區政府進行任何防疫及抗疫工作,香港市民也沒有因為內務委員會而被拖延得到政府的任何資助。如有香港市民遲遲未得到援助,最大原因是特區政府的措施推行過慢及/或程序繁複。

四、為免公眾認為港澳辦或中聯辦等中央機構可透過批評或其他任何方式,試圖影響或干預立法會運作,郭榮鏗明確表示,將會繼續嚴格按照《議事規則》及其他程序規則主持內務委員會的會議。郭榮鏗沒有權力亦不會扼殺議員按照《議事規則》行使的權力,包括發言和表達民意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