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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遊行事隔近半年 中大學生會前會長等5人遭控非法集結等罪

九龍遊行事隔近半年  中大學生會前會長等5人遭控非法集結等罪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0月20日,民陣發起九龍遊行但遭警方禁止,示威者繼續在旺角一帶堵路示威,與警方發生衝突。事隔近半年,今再多4人遭起訴,並與早前一宗涉及21歲大學四年級學生謝煒洛的案件合併處理,5人面對非法集結、襲警、阻差辦公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共8項控罪。案件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押後至7月,所有被告獲准保釋。

再多4人被起訴 包括中大學生會前會長

案件合併後,被告依次為:謝煒洛(21歲,學生)、區倬僖(21歲,學生)、胡耀生(48歲,機電工程署主任)、梁馨駿(20歲,學生)、楊卓穎(20歲,學生)。其中區倬僖為中大學生會前會長。

5人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首被告謝煒洛另被控一項襲警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次被告區倬僖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第三被告胡耀生另被控一項阻差辦公和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第四和第五被告亦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案件押後至7月8日聽取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由於首被告和第三被告反對涉事警長「X」和總督察「Y」匿名處理,故控辯雙方將準備書面陳詞,裁判官將於7月8日前作出裁決。辯方另作出投訴,指區和梁在警署扣留期間,被要求穿上警方聲稱屬於他們的衣物拍照,要求法庭記錄在案並保留爭議。

謝煒洛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其餘4名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居於報稱住址及每周3次到警署報到。

控罪指,5人於去年10月20日,在亞皆老街近塘尾道交界參與非法集結。另指,首被告同日於介乎亞皆老街及旺角道之間的一段塘尾道,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長「X」,以及管有一塊石頭、一塊磚頭和一把鉗。次被告區倬僖另被指同日於亞皆老街近塘尾道交界保管或控制一罐噴漆。第三被告胡耀生被指同日於亞皆老街及塘尾道交界阻撓在執行職務的總督察「Y」;以及管有一支行山杖、5條膠索帶和一卷黑膠紙。第四被告梁馨俊被指同日同地管有兩卷黑膠紙。第五被告楊卓穎被指同日同地管有一包膠索帶和一支行山杖。

20歲男涉向警車掟汽油彈 本月下旬轉區院訊

另外,20歲展覽搭建工人鄺文浚涉同日在旺角向警車投擲汽油彈,被控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今日被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修訂控罪詳情,並申請轉介至區域法院聽取答辯。控方又撤回涉事警員的匿名令申請,但保留在區院提出相關申請的權利。

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轉往區域法院再訊,被告無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

控罪指鄺於去年10月20日,於旺角道與彌敦道交界附近,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一輛警車,並罔顧該車的司機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危害。

案件編號:KCCC559/2020、KCCC2597/2019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