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婦女協進會自八十年代中成立以來,一直堅持爭取政制民主化。期望透過建立更平等、開放的政制,及消除任何的特權與篩選,容讓每位公民,婦女、性/別小眾等邊緣群體,能實踐其基本政治權利,直接參與政治及影響政策的過程及決策,以反映其聲音與改善生活處境。
就選舉管理委員會於3月份推出的上述諮詢文件,本會對於第五章關於票站運作的安排,有以下意見︰
在第97頁的5.37(a)段中,文件建議「投票站主任可作出安排,方便有特別需要的選民投票,甚或優先投票;」據以往選舉的情況顯示,同一時間出現大批長者乘坐旅遊巴前往票站投票的情況並非罕見。以往已有不少例子顯示一般選民之輪候時間因延長而出現鼓噪,甚至有選民因需要趕上班而放棄輪候,間接失去了投票權。我們認為此舉可能與公平選舉的原則有所衝突,必須小心處理。
我們建議可以容許投票站主任安排額外的配套(例如座椅/遮蔭處)供「有特別需要的選民」在輪候期間使用,以確保所有人的輪候時間相等。
在第122頁的5.86段中,文件建議「投票站主任及總選舉主任可在公眾人士進入公眾範圍之前,登記其姓名及香港身分証號碼/護照號碼/旅行證件號碼,以作記錄。」
但文件並無清楚說明登記的目的為何、與及由此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將會如何使用。由於投票站主任本已有權召喚警員到票站維持秩序,實在無須另花時間,收集公眾人士的個人資料。
此外,上述段落中有關點票站的公眾範圍內可容納的入場人數,亦無註明投票站主任是根據哪一方面的參考資料(例如該處所的消防安全規定)而作出計算;又,假若候選人或選民對容納人數有爭議,是否有上訴渠道。
由於近年選民對於選舉公正性的關注日益提高,估計未來監察點票的公眾人數將會持續上升,我們建議選管會需要就此作出更詳細的指引,提高選舉透明度,以維持香港市民對選舉制度的信心。
新婦女協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