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立法會財委會問題中提到的保安局數字,顯示自2019年因反修例運動被捕的人數高達7,613人,遠超當年六七暴動過6,000人的紀錄。
撇除極少數因咬破耳仔、連儂牆劏肚等罪行被拘捕的「藍絲暴徒」,以上數字即代表現時每1,000名香港人中,大概就有1個手足因近月社會運動而被拘捕。其餘721元朗恐襲涉事白衣人、煽惑暴力721「教人打仔」的經濟日報副社長石鏡泉、831集體濫用暴力的黑警卻繼續逃之夭夭。
律政署最新數字更能發現近4年來以《公安條例》的檢控失敗率,由2016年53.1% 再升至2019年60.5% (直至9月),成功檢控率不足四成。事實上,政府以《公安條例》將市民入罪本身門檻已經相當低,但仍然有過6成都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印證了近年濫捕濫告的「復仇」行徑,已經成為香港打壓社會運動的手段的新常態。
無限濫用法律資源打壓公民社會,都是威權政府的共同特質,亦可預視未來復仇式濫告將會更加嚴重。希望各位更加關注及支援因反修例運動而被捕的手足真實處境,不要讓他們只成為濫捕濫告的一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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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資料
【註一】立法會財委會 (律政署) — 問題編號:1999
【註二】立法會財委會 (律政署) — 問題編號:0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