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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被控串謀遊行傷警及藏槍 4被告續還柙

7人被控串謀遊行傷警及藏槍  4被告續還柙

(獨媒特約報導)警方去年在民陣舉辦的12.8「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在灣仔民宿、荃灣貨倉及北角屋苑等地檢獲大批槍械和違禁武器,前後起訴七人串謀意圖傷人,分作三案處理,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案件押後至6月12日以待索取後續調查報告及法律意見。3名被告續保釋,其餘4人則還柙候訊。

首案五名被告依次為:黃振強(21歲,無業)、吳智鴻(23歲工程人員)、張俊富(22歲學生)、張銘裕(20歲)、嚴文謙(21歲學生);次案被告為彭軍壕(33歲);第三案被告為蘇緯軒(18歲)。

主任裁判官錢禮今應控方要求,將三宗案件押後至6月12日以作進一步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

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彭軍壕今再申請保釋,但遭拒絕。其餘3名被告無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

完訊後庭外約六名人士追趕載有被告的囚車,高呼:「手足加油!」

七人均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傷人罪,警方指稱他們在去年12月8日在香港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意圖使該警務人員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首案5名被告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即管有一把手槍、4個彈匣及106發子彈;以及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涉及爆竹、煙花、伸縮棍及鐳射筆等物品。

案件編號:ESCC50/2019、ESCC2693/2019、ESCC159/2020

記者:邱愛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