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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黎明行動 涉攜鐵棒及汽油彈材料 24歲男否認兩罪4月審訊

11.11黎明行動  涉攜鐵棒及汽油彈材料  24歲男否認兩罪4月審訊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黎明行動」,多區發生堵路及警民衝突,一名24歲男在銅鑼灣被搜出鐵棒、?刀、玻璃瓶及火機燃料液等物品,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遭改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加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他否認以上控罪,排期至4月下旬審訊,須繼續還柙。

報稱為補習教師的殷嘉齊(24歲),原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罪,指他於去年11月11日在邊寧頓街與怡和街交界管有一支鐵棒及一把?刀。自去年11月提堂起還柙至今。

控方今申請修訂控罪為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去年11月11日在邊寧頓街與怡和街交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刀及一支鐵棒;另新增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他於同日同地保管或控制兩個玻璃瓶,內含澱粉及瓶頸插著紙巾,一瓶異丙醇酒精,2罐火機燃料液及一個火機。

殷否認以上兩項控罪,排期至4月21日審訊,需時一日。被告無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

案件編號:ESCC2525/2019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