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本年元旦日遊行遭警方腰斬,晚上有示威者轉至旺角堵路示威,期間有便衣警遭示威者拳打腳踢。事後有4人陸續被控襲警罪,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合併案件獲批准。經合併的案件押後至4月20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文件。自2月提堂後還柙至今的兩名被告,終獲批准擔保外出。
控方申請將3宗案件合併,並準備聽取答辯。辯方需時索取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申請押後至4月20日再訊,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
首被告李俊賢(19歲侍應)於案件1月提堂後不獲准保釋,至上周五(27日)獲高等法院批出保釋。次被告李炳希(22歲侍應)和第三被告利子恒(25歲餐廳經理)被指案發時在旁「睇水」,自案件2月提堂起遭還柙至今。第四被告鍾兆濠(20歲地盤工)3月提堂後則獲准保釋。
辯方今日再為李炳希和利子恒申請保釋,終獲羅官批准。兩人須交出現金5萬元和人事擔保5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守宵禁令和每周兩次報到。
控罪指,李俊賢、李炳希、利子恒及鍾兆濠於本年1月1日在旺角山東街與通菜街交界,與一名蘇姓男子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A”。
案件編號:WKCC734/2020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