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2月9日凌晨的旺角堵路期間,一名18歲巴基斯坦裔學生涉「私了」持不同政見人士,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原本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下令進一步索取被告的心理報告及感化報告,押後至5月22日判刑,被告還柙逾3個半月後,終獲准保釋候判。
巴裔學生HAMAAD MAHMOOD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當日主理案件的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下令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勞教中心報告及心理報告。辯方今向裁判官何俊堯建議,被告自小性格衝動,與他人相處有困難,需要很強的看管,判處感化令長遠來說較適合被告。辯方又指,被告由去年12月9日,即案件提堂後一直還柙至今,若果被判入勞教中心,須再羈留一段長時間,就此控罪的量刑來說是不合比例。
何官接納辯方的建議,此外認為須再索取多一份心理報告,以評估被告犯案是否受到心理問題影響,遂押後至5月22日轉往東區裁判法院判刑,並批准辯方的保釋申請。被告須交出5000元保釋金,及每周一次到警署報到。
控罪指,HAMAAD MAHMOOD 於去年12月9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與山東街交界襲擊男子陳大鵬。
承認案情指,當日有示威者聚集及堵路,期間一名持不同政見男子與示威者起爭執。有人拉事主落地,始襲擊其頭部。事主失去知覺後,被告與其他人上前踢事主大腿至臀部的位置三下,又用棍狀物揮打,及後有人報警並送院處理。警方事後翻查閉路電視影片,拍得被告手持棍狀物。事主頭部腫脹及有瘀傷,另外腳部有損傷。
案件編號號:WKCC4529/2019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