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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包圍旺角警署 20歲學生認攜燃燒彈 還柙候判

9.7包圍旺角警署  20歲學生認攜燃燒彈  還柙候判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9月7日,網民發起「機場交通壓力測試」,其時8.31太子站事件發生逾一星期,入夜後大批示威者轉往旺角警署外堵路,一名20歲學生在附近的旺角道行人天橋遭警方截查,並搜出一個燃燒彈,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他今日承認控罪,須還柙至4月判刑。

控罪指,梁澤謙(20歲學生)於2019年9月7日在旺角洗衣街行人天橋近MOKO新世紀廣場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自製燃燒彈。

梁今日於庭上認罪。他的父親、中學校長及副校、電競總會幹事等均到庭支持。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押後至4月8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期間須還柙看管。

案情指,去年9月7日晚上八時,約200人聚集於旺角警署外,用鐳射裝置照射及掟雞蛋。警方經警告無效,遂開始驅散行動。至晚上九時許,警方在旺角道行人天橋截停身穿黑色上衣和藍黑色長褲的被告,其後將他帶往警車上調查,搜出頭盔、打火機及一個載有透明液體的玻璃樽,樽頸用布包著。被告在警誡下,稱該玻璃樽是別人交給他,「用來封路」。

案件編號:WKCC 3607 / 2019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