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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評袁國勇

再評袁國勇

香港昨日出現了首宗孕婦確診。 香港夠竟是用甚麼藥醫治武漢肺炎? 是那個系統用甚麼準則去決定用甚麼藥呢? 這應該是香港人深思的一個課題。

香港有人認為微生物學家, 就是防疫抗疫的專家, 且具備由病毒以至公共行政決策和法理依據的整體判斷決策能力。 我特別點名我個人認為行歪了路的袁國勇說明。 一個微生物專家其實只局限在他對病毒和其生存及傳播的特性擁有深切了解, 而在該領域提供專家意見, 協助決策者作出集體而適當的決定。 袁本身不具備公共行政的能力, 在例如一個封關的決策上, 他能提供的只是病毒傳播和感染的特性而已。

我在說甚麼? 我其實在質疑袁國勇是否忠於自己領域。 在他云云言論中, 可能因應記者提問, 亦可能因為其自身考量。 他就是沒有著重發表怎樣針對病毒醫治確診者、或者為何有兩例確診突然迅速死亡這方面他本科的專家意見。

看看許樹昌,他低調得多,但就曾經解釋過:

中文大學內科及藥物治療學系系主任 許樹昌教授指,暫時未有特效藥專治這種病毒。但醫學界會根據 SARS 和 新SARS 的經驗,採用藥物醫治患者。例如這病毒中有一種酵素叫蛋白酶,我們可以使用一種蛋白酶抑制劑,壓制病毒;亦有一種叫利巴韋林的藥物,以及有(ß)干擾素,我們通常會混合使用兩三種藥物,對抗病毒。美國亦有一隻藥物叫瑞德西韋,日前已在武漢金銀潭醫院為輕、中、重病患者進行臨床試驗。

許樹昌亦說明上述蛋白酶抑制劑、利巴韋林及ß干擾素三種常藥外, 還可能用上瑞德西韋。 而用康復者血清亦具備可能性, 但香港病例少難以採用。

說回首段有關香港首例孕婦確診。 如果大家與我一樣, 在看外媒新聞時不斷click各關連報導。 其實最少有兩系列的新聞是關連香港用藥的。 一是利巴韋林可能會令BB變成畸胎, 根本不能用在孕婦身上。 二是Johnson & Johnson引用用藥臨床數據, 強烈質疑蛋白酶抑制劑 (protease inhibitor)這種HIV或愛滋病藥物根本昂貴而對武漢肺疫無效。

香港三種常藥有兩種出現局限性。 我的結論是, 袁國勇如果是忠於其本科學術領域, 就應該著重在這段第二波爆發而增多的確診壓力下, 讓香港人知到那類人(如孕婦)要特別照顧? 怎樣更有效醫治病人? 怎樣治理病毒? 包括夠竟應該怎樣用藥和是否呼籲孕婦在這14日自我隔離。 而不是缺乏觸覺, 在第二波衝擊著香港時, 為第一波相對好的成積而沾沾自喜, 繼而浪費精力搶soundbites。

我是認為, 第一波相對好的成積, 不是因為政府在公共行政作出了強效的決策, 更不是袁國勇教竅了政府或香港人一些甚麼方法。 而是香港人經歷沙士而掌握的集體智慧的一個成果。 我繼續堅持, 香港每一個專家都幾乎是香港納稅人供養出來, 而且在香港社會體系中擁有優越的生活回報。 他們都得對香港負責,最基本是不能像袁國勇般因時勢而將說話搬弄, 而應該忠於自己專業範圍, 『1+1=2』就是這麼簡單。 舉一實例, 一個英國專家, 在沙中綫調查中甚具立場, 基本上是避開有人偷工減料的主課題, 而堅持說偷工減料後結構仍然安全(希望大家明白這是甚麼意思)。

他在聆訊中回覆中科追擊, 指香港設計多餘臃腫, 紅磡站月台有一半鋼筋可以不要, 更表示鋼筋換上竹支亦安全! 如果一個專家認為說『1+1=2』有所難為, 就干脆不要說吧! 如果一個專家沒有強烈良知和勇氣, 就不要搶著做前鋒, 實在對社會有害, 學做高永文做鴕鳥, 或者學梁卓偉耐不耐發表些驚人而上大人不痛的soundbites吧!

如果有香港人認為袁在3.18的撤文是高章或受到強大壓力, 你們應該最少從1月20日看看他的track records, 看清楚他是甚麼人。 對比一下何柏良的良知和勇氣, 以及何的言論為香港人安全而帶出來的思考。 或看看梁振英的推文, 每星期都出現被梁振英點名要炒、要道歉、要拉、要鎖或要告的升斗市民, 與其為一個擁抱權勢的人為其大頭症病發而開脫, 又有誰替那些小市民說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