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 Luke de Pulford 日前發推文說,有人問及香港能否因《中英聯合聲明》被違反,而將主權重歸英國。答案是即使法理上可行,政治上亦不可行。他又呼籲大家,在很多人仍需要幫忙的時候,不要浪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去討論一些根本不可行的事。
他亦同時提出疑問,《中英聯合聲明》是在聯合國登記的國際條約,故此締約國皆有責任確保其有效落實,若一方違反聯合聲明,聯合國是否有任何機制處理?有沒有相關先例?
關於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的問題,我已多次引用沈旭暉教授的文章,在此亦不厭其煩再三引用︰
假如中英兩國任何一方,認為另一方違反聯合聲明,是否可訴諸國際社會?理論上是可以的。問題是,聲明本身沒有條款說明,一旦任何一方不跟聲明行事,有甚麼機制可處理;就是中國在1997年前提前收回香港,或英國在1997年拒絕把移交主權,都沒有自動出現的機制。要是發生戰爭,聯合國安理會或會討論,但在其他情況,國際法的作用十分有限。理論上,英國一意孤行,可在國際法庭(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控告中國「違反聲明」,但國際法庭的約束性判決,前提是兩國都同意交由國際法庭審理,而中國是絕不同意的。英國也可以效法菲律賓,向沒有約束性的國際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狀告中國,但那純粹是形式上的文件戰,即使英國認為中國違反聯合聲明,勝算也不高,因為聲明的用語像「基本方針」、「生活方式」、「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等,都給予主權國最大的演繹空間。再說,今天英國須要中國投資,對香港只會表達口頭關心,不可能有大動作,則是心照不宣的政治現實。
至於彭定康說英國有責任保證聯合聲明落實,技術上,不能說不對,畢竟英國理論上可向國際仲裁法院提出中國沒有落實聲明;但也不能說全對,因為聲明沒有賦予英國任何機制去直接評論。根據聲明,英國要麼選擇告上國際仲裁法院,要麼甚麼也做不了,以聲明「延伸」寫報告或能令北京尷尬,但不能改變現實。在純雙邊關係,英國可以選擇制裁,但此刻有制裁資本的,卻是中國。再說彭定康批評現任政府的身份,屬過氣政客,反而突顯了現實的不可為,對此英國人心知肚明。
說實話,在《中英聯合聲明》,中英兩國都建築了厚厚的防火牆,以確保責任不上身。中國的防火牆是為了不讓英國在1997年後有話語權,英國的防火牆是為了不承擔對香港人的責任,例如一邊談,一邊對居英權「落閘」此刻對英國有幻想,就太不了解國際關係了。
不少人多年來提出香港歸英、香港歸英再獨立、以至BNO 平權、居歐權等問題,每每都會熱烈討論。其實原因不外乎是以下兩點︰
不少人對英國抱有幻想,認為終有一天英國會出手,給予BNO平權,讓香港歸英,甚至認為英國會像福克蘭群島戰役般,為香港出兵一戰。但實際上見到的,是英國人在統治香港期間,考慮的是自身利益多於港人利益 (詳情可參閱《港英其實都係一舊屎》)。香港主權移交之後,更幾乎是全面洗手,除了仍出版《香港半年報告》,或外交部就香港不同事件發發聲明之外,沒有任何實質、進一步的行動。月前港人駐紮在英國駐港總領事館請願,最後以英領報警清場告終,可見一斑。
那為何要幻想?很大程度就是因為現實太殘酷,希望通過幻想來忘憂解困。人總需要希望,雖然大家心底知道歸英之類的可行性極之極之低,但還是有很多人熱烈討論。但誠如Luke de Pulford 所講,討論這些根本不可行的事根本就是浪費時間和精力,忠言逆耳,不知道大家聽進去了沒有?
而另一個重點,就是有人企圖通過販賣假希望圖利。
每每討論歸英、歸英獨立、BNO平權等,總能吸引不少網民。而這些作者、KOL之流,需要的就是流量,所以經常洋洋灑灑大寫文章、拍片,不少傳媒甚至內容農場式媒體,亦會大肆報導。每次BNO平權有甚麼風吹草動,總會有一大批媒體爭相報導,翻炒BNO續期文章,移民顧問又會乘機出來抽水等等。當然亦不乏呼籲大家課金支持的人士、團體,是否真的能歸英、獨立、平權,可能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課的金他已經袋袋平安。
又例如黃世澤之流,用會員制、收費文章等談論相關議題多年,但以BNO居歐權為例,由2000年代《里斯本條約》,一直講到英國現時已經脫歐,均沒有落實,但還是有人信以為真,白白課金。
相信假希望容易,接受現實才是困難。如果你認為看這些假希望,人會舒服一點,這是個人選擇。但相信假希望來逃避現實,其實很可悲。以假希望來圖利的人們,更是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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