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近日刊出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馬逢國的專訪,訪問中馬逢國稱記者「不理性、做不到客觀中立持平」、「鏡頭只影警察,不影發動暴亂的群眾」,又揚言政府發記者證「有好過無」。本會對有關言論表示遺憾,呼籲作為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的馬逢國,多廣泛收看或閱讀新聞報道,加深了解行業的運作。
新聞工作每一字每一句、每一張相片每一個畫面都是基於事實而報道,怎樣的報道是為客觀且具公信力,讀者自有定奪。網上部份社交群組亦流傳不少警民衝突的場面,這些新聞材料其實大多來自各新聞機構及網媒的直播影片或新聞相片;過去警方亦曾多次截取傳媒機構拍得的相片或影片,刪去傳媒標籤後在四點鐘記者會上展示示威者的行為,敢問馬逢國議員閣下,若依其所言傳媒鏡頭只影警察,警察公共關係科是如何截取相關照片及影片作記者會上展示?
反修例運動由去年六月持續至今,本會及其他新聞界友會曾多次發出有關警方阻礙、甚至主動襲擊前線記者的聲明,作為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除了選舉前收到個人簡介外就一直保持沉默,從未慰問受傷的新聞工作者,或為捍衛新聞自由而發聲。近日刊登的報道中馬逢國卻揚言「由政府統一發出記者證是『有好過無』,『要警察尊重記者,要先知道你係真記者』」。當記者出示機構或工會所發的記者證後,仍可能遭到警員的辱罵甚至噴射胡椒噴劑,馬逢國有否為行業捍衛新聞自由和為記者的生命安全受威脅挺身而出?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對馬逢國議員未有認清事實就作出不實陳述表示遺憾,本會亦重申有關言論不代表新聞工作者的立場,本會及行業中大多數記者都絕不接受由政府發出記者證,此舉將嚴重損害新聞自由。本會寄望馬逢國作為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能加深對傳媒行業的認識,多收看和閱讀新聞報道,以了解新聞事件的事實和真相。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