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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行動:就已婚同性伴侶申請公屋資格的司法覆核勝訴之聲明

彩虹行動:就已婚同性伴侶申請公屋資格的司法覆核勝訴之聲明

彩虹行動:就已婚同性伴侶申請公屋資格的司法覆核勝訴之聲明

有關彩虹行動成員Nick Infinger就已婚同性伴侶申請公屋資格的司法覆核今日宣判,高等法院裁定,特區政府不容許已婚同性判侶申請公屋的決定違憲。彩虹行動歡迎高院作出的裁決。是次勝訴,對同志社群而言是重大喜訊,但彩虹行動深知香港社會距離真正的平等共融依然遙遠,希望香港人繼續為推動同志平權而努力。

香港社會對性小眾社群的歧視情況嚴重,最令人失望和氣憤的,是制度上對性小眾社群的不平等,特區政府「擇錯而固執」堅持維護歧視性小眾的制度和拒絕推動保障性小眾免受歧視的法例。以同性戀社群而言,世界各地不單有反歧視法保護同性戀社群,更陸續落實婚姻平權,讓同性戀伴侶獲得和異性伴侶同樣的保障和福利。同性戀者在香港一直是次等公民,因為特區政府拒絕承認海外同性婚姻的資格,同性已婚伴侶之前不能聯名報稅而獲要交付較多的稅款,但另一邊廂,基層的同志伴侶卻不能聯名申請公屋,獲得較少得保障和福利。「基層同性伴侶,生不能同居,死不能合葬」,同志社群常如此描述香港制度歧視同性伴侶的現況。

是次司法覆核當中,政府代表闡述的理據,完全突顯出政府歧視同性戀的思維方式。政府代表一度表示,「承認同性配偶為「家庭」會破壞傳統異性婚姻的獨特地位」,這正是認為需要透過剝奪弱勢群體的基本權益才能夠維持特權階級的「獨特地位」,這論述根本就是最赤裸裸的歧視。此外,政府代表更以詭辯的言辭表示,將同志已婚伴侶申請公屋的資格與長者、異性已婚伴侶入住公屋機會對立起來,認為讓同志已婚伴侶申請公屋,將會增加異性戀家庭輪候公屋的時間。彩虹行動認為政府代表的理論是以歪理製造社會的社對立和仇恨,再次分化社會,難道香港政府興建公屋的時候,是首先撇除同性戀者的人口,並以整個同性戀社群作為加快異性戀家庭上公屋的工具?正因政府代表的理據充滿歧視和荒謬,法官亦認為政府完全拒絕同性已婚伴侶申請公屋的決定原能通過相稱性測試,不合符相稱性的原則。

彩虹行動對政府代表在司法覆核中的言論深感遺憾,並促請特區政府停止帶頭歧視和製造社會對立,別要就是次司法覆核的結果上訴。若要加快基層市民的公屋輪候時間,增建公屋才是正途。同志亦是香港人,都是政府施政失敗的受害者。

最後,因為社會對同性戀者的歧視依然嚴重,Nick Infinger為保護自己和他的伴侶,他未能公開自己的身份。是次司法覆核雖然讓同志平權走前了一步,但特區政府依然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保障同志免受歧視,彩虹行動要求香港政府立即展開性傾向歧視立法的程序。而彩虹行動成員岑子杰亦正就政府拒絕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出司法覆核,萬望香港人繼續關注和支持香港同志平權的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