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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管有爆炸品 理大女學生保釋遭拒 官:電子手環不可行

被控管有爆炸品  理大女學生保釋遭拒 官:電子手環不可行

(獨媒特約報導)警方去年11月上旬在一個灣仔寓所搜獲大量疑似汽油彈及半製成品,4男1女被控告一項管有爆炸品罪名,提堂後須還柙看管。其中就讀理大的女被告,今日(3月4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申請保釋,遭裁判官拒絕,指現階段引入電子手環監控刑事案件被告「並不可行」。

22歲理大學生楊泳茹,與另外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自11月提堂至今已還柙121天。控方透露,經索取法律意見後,擬修訂控罪為串謀縱火,並考慮新增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的交替控罪,擬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處理。

辯方大律師郭憬憲今再次替被告申請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聽取陳詞後,拒絕批出保釋,指辯方所建議的套用電子手環監控保釋中的刑事案件被告,現階段「並不可行」。郭憬憲寄語法庭,希望促成此項措施,控方則回應,此並非個別部門可做到的事。

楊聽聞裁判官決定後,用力點頭,隨後微笑地向旁聽席的家屬擺出雙手「讚好」及心形手勢,走入懲教通道前亦向其他旁聽人士揮手作別。

本案被告依次為:學生鄭錦輝(21歲)、學生楊泳茹(22歲)、丘建威(24歲)、學生莫禮滔(21歲)和地盤工黃建棋(19歲),同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控罪指五人於2019年11月2日,在灣仔堅拿道西10號冠景樓一單位內,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 59 瓶氣油彈和 79 瓶半製成氣油彈。

案件於11月首次提堂時,控方的檢控同意書出錯,導致裁判官即日宣布檢控無效,須當庭釋放被告。逾百持槍警察到法院大樓外重新拘捕,翌日控方重新提交文件作出檢控。案件原定於2月7日再提堂,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聆訊延期,暫未有新日期。

案件編號:ESCC2474/2019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