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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就馬逢國議員的言論作出回應

記協就馬逢國議員的言論作出回應

過去9個月大量記者採訪時被警方無理拘捕、襲擊受傷、辱罵欺凌,代表傳媒行業的立法會議員馬逢國一直默不作聲。近日他終於開腔談及傳媒,但其關注的不是警察濫用暴力、損害新聞自由,而是批評部分媒體的「鏡頭只影警察,不影發動暴亂的群眾」,甚至認同由政府發出記者證。馬議員的言論令人無奈、憤慨,究竟他是業界的代議士,還是政府、警隊的代言人?

據明報今日報道,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馬逢國接受該報專訪時談及與傳媒關係,批評部分媒體、記者「不理性、做不到客觀中立持平」,舉例「鏡頭只影警察,不影發動暴亂的群眾」。惟事實上,多月來每當發生警民衝突,傳媒都以直播形式報道現場實況,觀眾不可能只看到警察而看不到群眾的行動。除了警方驅趕記者及阻撓拍攝的「真空期」外,衝突過程大都能夠透過不同途徑向外傳播。

敢問馬議員一句,從過去9個月的新聞報道中,有沒有看到任何警務人員過度使用武力?有沒有看到警察胡亂截查記者及阻礙正常採訪拍攝?又有沒有留意到記者被警察的棍棒、槍彈、拳腳打至血肉模糊甚至失明?何以馬議員能夠得出香港警方處理傳媒採訪「相當文明合理」的結論?

馬議員又認為,由政府統一發出記者證是「有好過無」,甚至形容「要警察尊重記者,要先知道你係真記者」。但在一個真正享有新聞自由的地方,任何人都可以當記者,在法律上亦沒有真、假記者之分,要判斷一個人是否記者,應視乎其在現場是否作出採訪行為。

本會數月前進行問卷調查,發現96%受訪新聞從業員表明「不接受政府發出記者辨識物品的做法」,而官方統一發出記者證,正是極權國家限制採訪自由的其中一種方式,絕不能輕率贊同。

借用馬議員一句,「要公眾尊重議員,要先知道你係真議員」。真正的民意代表,是要為群眾發言,而非為強權傳聲。

香港記者協會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