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日前發表一份以「撐企業、 保就業、振經濟、紓民困」為重點的《財政預算案》。當中除了部份「派糖」措施能紓緩燃眉之急外,其他針對殘疾人士的措施卻一如既往欠缺力度及長遠計劃,未見著力解決存在已久的問題,遑論讓殘疾人士參與預算案所提及的多元經濟發展,本會對此表示失望。
首先,在利民紓困措施方面,政府提出向18歲或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發放10,000元,有利紓緩面臨財困的市民。不過,新型冠狀病毒的疫情出現,讓殘疾人士倍受影響,不少獨居的殘疾長者無法承擔昂貴的防疫用品,亦因家居清潔服務暫停而無法為家居消毒;更有殘疾人士失去工作,收入大幅下降,影響生活。本會認為政府必須加快推行時間及簡化申領程序才能發揮即時紓困作用。另外,政府對社福機構援助極度不足,特別是自助組織,只能依靠民間自發分享物資,強烈要求政府投放資源給機構協助殘疾人士得到充足的防疫用品,以渡過難關。
在促進殘疾人士就業方面,預算案中「保就業」措施以援助企業為主,對於殘疾人士就業保障卻蜻蜓點水。本會認為穩定中小企業營運故然重要,但持續一段時間的經濟不景,令殘疾人士的生活百上加斤。雖然政府增撥三千萬優化勞工處的就業計劃,以鼓勵僱主聘用殘疾人士,但無法解決僱主因對他們認知不足而不願聘用的問題,亦有不少個案在資助完結後被解僱。本會認為政府應帶頭聘請更多殘疾人士,並落實殘疾人士配額制度,以進一步提升殘疾人士就業率,如在預算案102節中提及增加政府實習名額,亦應預留至少5%的名額給殘疾人士,造就更多就業及實習機會才能讓殘疾人士自給自足,長遠有助紓緩社會保障制度的壓力。
在醫療方面,預算案在 47 節中提到推動以地區為本的基層醫療服務,提升市民預防疾病的意識和自我管理健康的能力。本會必須強調,視障人士在本港為數超過十七萬人,加上殘疾人士老齡化的大趨勢,政府在發展地區醫療服務時,絕對不可忽略眼科服務的資源投放,以提升質素及縮短眼科服務的輪候時間;在提升市民預防疾病意識方面,亦必須加強及早預防和識別眼疾的教育。另外,現時很多殘疾人士需要家人協助或陪診服務才能跨區求診,加上無法負擔私人診所的費用,令他們即使患病亦不願求診。政府必須加撥資源以解決陪診服務不足及公共醫療服務緊張的情況。
在關愛社會方面,本會歡迎預算案中148節中提及增加投放資源在安老服務,可是,隨著殘疾人士老齡化顯著上升,部份視障長者因健康狀況而超出盲人護理安老院的入住要求,他們未必能直接申請入住盲人護理安老院而需跟一般長者共同輪候護養院,而坊間一般私營院舍亦未必設有照顧視障長者的配套。可見視障長者在輪候院舍機制上仍有不足之處,以致視障長者未能及時得到適切服務。因此建議政府應分別撥款給不同類別殘疾人士的護理安老院,並按照各類型安老院需要制定長遠預算,以解決殘疾人士老齡化而出現的長者院舍問題。
在教育方面,預算中未有篇幅提及撥款改善殘疾人士的學習措施,本會表示失望。對於視障大學生而言,輔助學習工具及校園無障礙設施是他們基本的學習需要,尤其是近年視障學生升讀大專院校數字上升,政府應投放資源改善各間院校的無障礙設施。與此同時,政府應撥款給各院校資助有需要的輔助學習設備,確保院校有一定資源協助學生購買相關器材,並非由院校視乎資源自行決定。另外,政府在預算案第 95節中提到推動STEM教育,為培養本地的創科人才鋪路,本會樂見政府投放資源培育科研人才,期望課程加入認識無障礙的元素,為日後建立無障礙社會打下基礎。
在發展多元經濟方面,預算案中第103至105節提到政府大力推動港人到大灣區發展、就業及居住。本會認為政府必須留意本港與中國內地無障礙設施的差異,應加強兩地之間溝通及合作,並提供便利殘疾人士的無障礙設施,如現時內地的過境e-道無法讓視障人士獨立使用,期望政府不要忽略殘疾人士到大灣區發展的需要。
在推廣電動車方面,預算案127至129節提到多項相關政策,並預計全面取代燃油車。電動車有利減少碳排放是無可否認,但本會十分關注行人安全問題。由於電動車行駛時相對寧靜對行人帶來一定危險性,特別是視障人士需要聆聽車輛聲音判斷路面情況。現時日本、美國及歐盟已就電動車安裝發聲裝置制定法例,以確保電動車在低速行駛時發出警示聲音,以保障道路安全。故本會認為政府必須在推動電動車時參考其他國家法例及考慮香港噪音環境,立例規管所有電動車安裝警示發聲裝置,並多與視障人士機構諮詢意見。
在創新科技方面,政府在預算案中提到投放大量資源在相關基建、科技研發及人才培育上。可是當中並不見有篇幅提及支援發展為殘疾人士而設無障礙科技,實令人失望。隨資訊科技發展日漸成熟,視障人士可透過科技改善生活,融入社會。本港作為國際都會並發展成為智慧城市,絕不能忽略發展無障礙科技,政府應撥出資源作相應發展並鼓勵更多創科公司加入研發無障礙科技行列。另外,應在審批資助項目時,須加入無障礙元素作為必要條件,讓殘疾人士都能享用相關科技。
在文化藝術方面,預算案中第100節提及向藝術發展局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合共撥款二億多款項及加強培訓藝術行政人員。本會必須強調政府不容忽略與殘疾人士參與文化藝術活動的需要,期望培訓課程加入無障礙元素,讓行政人員及早認識及了解視障人士的需要,以致日後能在表演場地提供適合的無障礙設施。另外,政府亦應撥款發展口述影像服務, 讓視障人士能無障礙地欣賞和參與以視覺為主的藝術表演,達到藝術共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