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上周六(2月29日)為「八三一」太子站警方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半週年,大批市民在太子站外聚集悼念,警方施放催淚彈驅散,警民衝突蔓延至旺角。一名中四學生被指控在周日(3月1日)凌晨於旺角燒垃圾筒,被控一項縱火罪。案件今早(3月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擔保被拒,須還柙至4月再提堂。辯方律師投訴稱,被告於凌晨時份、精神狀態欠佳下,仍被警方要求落口供。
17歲中四學生姓莊,被控一項縱火罪。控罪指他於3月1日在旺角花園街與豉油街交界,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垃圾筒,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據了解,上周六晚上,旺角一帶有人群聚集堵路。至周日凌晨,一名督察目睹被告將雨傘拋入垃圾筒,然後有人縱火。該督察跟蹤被告,期間目睹他戴防火手套走近縱火位置,警方其後到場撲熄,並拘捕被告。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並押後案件,以待進一步調查,包括索取附近的閉路電視影片及檢閱被告手機,又反對被告的保釋申請。
辯方表示,會爭議被告曾作過的招認,並投訴稱,在警署錄取口供前要求有律師陪同但遭警方拒絕;當時為凌晨2時至5時,被告曾表明精神狀態欠佳,但警方仍要求繼續,最後要求被告在口供紙上簽名,威脅若拒絕簽署將會增加其他控罪。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押後案件至4月2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拒絕被告在候訊期間擔保。
案件編號:WKCC494/2020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