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特約報導)灣仔區議會今召開第一次文化及康體事務委員會會議,維多利亞協會李永財提出動議,要求區議會取代灣仔體育總會在香港足球總會中的投票權,並交由民選議員行使投票權。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認為,應先處理灣仔區議會對地區足球隊的授權問題,才可作深入討論。最終動議未能即時表決,並改以書面問題形式向足總及灣仔體育總會要求回覆。
李永財提出的動議全文為「要求區議會提出取代灣仔體育總會於香港足球總會所行使的投票權,並且通過委任專責議員向香港足總正式發信,要求修訂灣仔區在香港足總的代表及郵寄地址,重掌參與足總會員大會及投票的權力。」
李永財指,足球是全港普及的運動,區議會亦每年撥款支持地區足球發展,但目前足球發展嚴重落後,為了監察足總及盡快改革香港足球運動發展,故提出動議。他強調動議並非針對灣仔體育總會,又指動議可能「進取少少」,但理論上區議會是可以任命區議員作為委任球隊的投票代表,甚至可以撤回已認可的地區球隊及委任其他球隊,並指元朗區議會在2013年﹐亦曾試過通過將地區足球隊由元朗體育會足球部,轉為新組成的元朗足球會。
委員會主席張嘉莉稱曾邀請香港足總及灣仔體育總會的代表出席會議,但兩者均未有應邀。
身兼灣仔體育總會副主席的李碧儀表明不希望參與討論,但就指一直希望區議會撥款支援地區足球發展。她認為區議會礙於行政問題對灣仔足球隊的撥款少之有少,例如出場費的計算、球衣預算等,稱球隊很多時需要依賴商業贊助,希望往後有實際行動支持。
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表示,在足總及灣仔體育總會缺席會議的情況下,未能作出實際討論及決定。她指現時足總的會藉屬於灣仔體育總會,如要動議內容成立,正確做法應是邀請灣仔體育總會及足總出席會議,然後由區議會重新授權新的地區足球隊,並獲得足總的認可。
李永財強調動議只屬查詢性質,希望可以探討委任區議員為地區足球隊代表,並在足總大會上投票的可能性。
楊雪盈解釋,提出動議的意思即是希望以區議會的名義作出一些行動,指如動議屬查詢性質,就應撤回動議,並修改查詢字眼,以書面問題形式邀請足總及灣仔體育總會代表給予回覆或出席會議。楊續稱,雖然地區足球隊成立於2002年,但就與今日的區議會無關,強調現時全港均未有統一的地區球隊授權準則,「我印象中從來冇授權過任何球隊,咁又從何收番呢?」
主席張嘉莉稱,地區足球隊必須由區議會任命才可參加香港足總主辦的聯賽,並於大會中擁有投票權。她之後建議李永財撤回動議,便透過委員會以書面問題方式向足總及灣仔體育總會提出查詢。李永財表示理解議員憂慮,同意改以書面詢問形式的做法。
記者:周頌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