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私人檢控撞示威者的士司機 批警縱容暴力、不起訴「藍絲」](/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0月6日深水埗反《禁蒙面法》遊行期間,一輛的士突剷上行人路,一名女子被撞傷致大腿嚴重骨折,的士司機事後遭圍毆。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今日提出私人檢控,起訴涉事司機鄭國泉一項「危險駕駛」罪,是繼早前許入稟法庭下令警方披露催淚彈化學成分,及檢控11月11日西灣河開槍警員後,眾籌作公民起訴的「第三擊」。
撞人司機至今無被起訴 受傷者未康復 許智峯批「極不公義」
許智峯去年發起眾籌,擬就反送中運動以來的警暴案件進行私人刑事檢控及申請民事禁制,他早前已入稟法庭下令警方披露催淚彈化學成分,及檢控11月11日於西灣河開槍的警員。許智峯今日再就深水埗的士撞傷途人案作私人檢控,他表示,案件中「的士駛向人群,刻意撞人,畫面上大家睇得好清楚」,但直至今日,涉事司機鄭國泉仍無被起訴或調查,反而傷者被控以暴動罪,形容事件「極不公義」。許表示,會以「危險駕駛」罪名作出私人檢控,而由於現時法院受疫情影響,接收文件的部門關閉,故將以郵寄方式入稟,案件將排期審訊。
許指,雖然今次起訴對象並非警察,但也視之為警暴個案。他表示,「警暴」除了指警方施加市民身上的直接暴力,也可透過警方不調查及不起訴支持政府、與之政見一樣的市民而造成。他續指,傷者的身體受嚴重殘害,現時未能完全走路,需接受長期治療。他希望透過今次入稟,對蓄意殘害示威者的「激進愛國人士」、「藍絲」等起阻嚇作用,並保護前線年青人,不因政治立場而受傷害。
逾30名證人提供線索 促律政司勿介入
許又提到,是次案件有逾30名目擊證人向他提供線索,相信有足夠證據將被告繩之於法,也又呼籲知情人士可繼續向他提供消息。許坦言,私人刑事檢控較為被動,但警告律政司不要介入接管案件,否則「全世界都會睇到警暴實實在在存在、政府的醜陋」,又指若律政司決定介入不起訴,必定會上訴到底。
許智峯透露,現時已有近8,000名市民捐款,籌得超過340萬元,以應付5宗案件的法律開支。他預期費用不夠,不排除會有進一步的眾籌行動。
「私了」的士司機案作證警員 將被傳召作供
根據許智峯的私人檢控起訴書,被告為的士司機鄭國泉。起訴書共提到3名證人,其中包括在「私了」涉事司機案件中作證的警員。案發於去年10月6日下午5時,約100名示威者聚集於深水埗長沙灣道與欽州街交界,約15分鐘後,鄭國泉駕駛一輛的士高速駛至該處,並隨即被示威者包圍。鄭國泉突然加速並左轉,駛向欽州街的行人路並撞向一間商店。附近示威者隨即四散,有人走避不及被撞倒,鄭國泉其後被人從駕駛座扯出。
據第374章 《道路交通條例》 第37條,「危險駕駛」經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25,000元及監禁3年。若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最高刑罰可增至罰款37,500元及監禁4年半。
記者:黃蕊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