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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戰爭筆記(六):從清檔案談「漢奸」一詞

鴉片戰爭筆記(六):從清檔案談「漢奸」一詞

「漢奸」一詞源流

中國的叛國者按價值判斷程度的不同,分別有「漢奸」、「通敵」和「附敵者」等名稱。叛國者不僅存在中國,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法國有法奸,比利時有比奸。有學者認為「在代表國家的權力機構撤離之後,人民在自保的前提下,國家的形象與意義對他們而言,是很迷糊的,」所以甘願當漢奸1。有關漢奸的論述參閱美國學者魏斐德(Frederic Evans Wakeman,1937-2006)的〈漢奸 ── 戰時上海的通敵與鋤奸活動〉2,及前報章總編輯鄭明仁著《淪陷時期香港報業與「漢奸」》。鄭書尚介了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頒佈的《處理漢奸案件條例》中,有關漢奸身分的說明,書中對香港日治時被指為漢奸的部份人作出深入分析,參閱該書有利對本文有多角度思考3

「漢奸」一詞最早見於元朝胡震的《周易衍義》卷六:「子突欲去衛朔而反遇四國之毒吝也。然志在輔正,於義何咎?李固欲去漢姦,而反遭群小之毒吝也。」這裏「漢姦」一詞通「漢奸」一詞,直至清都有如此用法。李固(94-147)是東漢時的太尉,桓帝(132-168)時死於獄中。這裏漢奸一詞是指漢朝政權的奸臣,與通敵無關。這時中國人尚未有漢族的概念,至元才初步出現,清滿漢之分逐漸浮現。順治(1638-1661)開始以奸宄、奸人和奸民等指稱抗清人士鄭成功(1624-1662)等漢人,有強烈的滿族意識。4

姦、奸兩字查《說文解字》原來古代只有姦字,姦字與奸字共通。有淫、亂、邪、惡、詐和偽等含意。

1690年(康熙廿九年)貴州巡撫田雯(1635-1704)在《黔書》中說:「苗盜之患,多起於漢姦,或為之發縱指示於中,或為之補救彌縫之外。黨援既植,心膽斯張,跋扈飛揚而不可復製」。這是最早見諸文字,以滿族意識指責漢人的反叛行為的用詞。有趣的是田雯是漢人,竟使用此詞,或許他已進入了滿漢一家的思維,自覺不是漢人而是清朝人。雍正(1678-1735)處理苗人土地問題時,指「然士官之感於恣肆者,大率皆漢奸指使者。」他在推行滿漢一家而著的《大義覺迷錄》中,嘲笑湖南某儒生是「苗疆內多年漢奸。」5

乾隆(1711-1799)用漢奸一詞大駡西南民族反滿時協助他們的漢人,嘉慶(1760-1820)時的文件中漢奸一詞屢屢出現6。道光時朝臣上奏使用漢奸一詞,他回覆發出指示也用上漢奸一詞。7

洪任輝事件中,主角英商洪任輝(詹姆士•弗林特,James Flint,1720-?)只會說漢語,不能寫中文,便邀請四川商人劉亞匾代其寫狀紙。因洪任輝的行動被視為對抗清政府,劉亞匾的簡單行為便被視為協助狀告朝廷命官,即站在敵對一方,因而被認為是漢奸而掉了腦袋。8

清官員文件中的「漢奸」一詞

1839年2月24日,欽差大臣林則徐(1785-1850)自北京南下途至江西泰和縣,向廣東布政司和按察司發出《密拏漢奸札》,命他們秘密拘捕漢奸。文中指參與鴉片貿易的人是漢奸,共列出約17人的名單,內有在官府內工作兵丁、武弁、司差、府差、縣丞和運司差等人。9

同年林則徐上奏指,怡和老闆威廉•渣甸(William Jardine,1784-1843)「與漢奸積累串通」,用奸販一詞來稱謂渣甸10。後在批稟中指鴉片「在館眾夷之所密存,往時與漢奸勾結售私」11,接着他再發出《諭洋商責令夷人呈繳煙土稿》說:「本大臣奉命來粵,首辦漢奸。」12他所稱謂的漢奸應是指與外商做生意的人,不是通敵者。

1840年1至2月,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1781-1841)率部,在九龍長沙灣海邊掃蕩鴉片煙販,焚燒他們船艇及寮屋,拘捕穿英人衣服的華人10名。這些煙販向英人出售食物,購入鴉片。被捕者全被判刑13,奏折內文以奸民或奸徒來稱謂這些煙販,而題目則以漢奸一詞稱謂穿英人衣服鞋者。

1840年4至5月廣東按察使祁宿藻(?-1853)、鴻臚寺卿黃爵滋(1793-1853)和閩浙總督鄧廷楨(1776-1846)等上奏,以漢奸一詞稱謂帶領英船到福建的華人。14

同年9至10月在蘇浙的欽差大臣伊里布(1772-1843),奏折中以漢奸一詞稱謂被捕兩名漢人,他們原籍江南海州人,早年已在英船工作,曾隨船到英,今乘英船隨英軍回國,因入城探消息被捕。這時中英已處局部作戰狀態,其行為是剌探軍情,正合今通用漢奸一詞的定義15。香港淪陷前,有日人收集香港地形資料被捕,因而驅逐出境。

1840年11月26日,新任欽差大臣琦善(1786-1854)南下途中至山東時,接到澳門同知送來英駐華商務總監查理•義律(Charles Elliot,1801-1875)的諮文。立即以廣東充斥漢奸,使其一言一行全部被英所知悉為藉口,撇開粵官員,另派鮈鵬等3名親信暗中到虎門與英全權公使佐治•懿律(George Elliot,1784-1863)直接聯絡。鮑鵬曾在廣州任買辦,能說英語,與義律相識,亦曾販賣鴉片被通緝潛逃到山東16。其實鮑鵬正是琦善口中的漢奸,不明琦善為何會用他。

1841年1至2月伊里布上奏,稱接濟英軍食物者為漢奸,要嚴拿17。這時琦善另一上奏文件稱英軍僱用的華人嚮導為漢奸18

《南京條約》簽訂後一段時間內的奏折少見漢奸一詞,直至1848年兩廣總徐廣縉(1797-1869)上奏重審漢奸麥慶培案。朝廷則命徐廣縉和兩江總督暗查漢奸,徐廣縉命下屬查辦19。入城問題相持不下,徐廣縉將1名潛遞書信給英人者正法20

1883年中法戰爭期間也見使用漢奸一詞,雲貴總督岑毓英(1829-1889)上奏說:「彼族今日乃無舉動,惟招來漢奸多名令季姓管帶。」此外廣西布政司徐延旭(?-1884)據傳聞作出報告說:「漢奸為其廣招沿海匪數千有餘,眾利其重餉,無不樂從。」甲午戰爭後幫辦軍務宋慶(1820-1902)的報告指日軍在:「田莊台之役重用漢奸探誘我前後軍」。另一軍官指日軍派漢奸潛入內地,託名貿易以賄收買人心。光緒時談西學也被指責是漢奸。1900年義和團時,慈禧一派指基督徒是教民漢奸,將反對義和團進攻使館的大臣以漢奸罪被殺,滿人大臣則指為滿人漢奸,開始將漢奸一詞與列強入侵掛勾。21

文學家包世臣(1775-1855)於192年寫的《庚辰雜著》中指英國人嗾使廣東十三行商人(洋商),建議斷絶外貿,中國商人則到海外貿易「關撤則洋商罷,夷目無漢奸為謀主,自必馴貼。」22

1903年反清革命派發表〈漢奸辨〉一文,指一直以來漢奸一詞十分含糊,以漢人立場出發點,指吳三桂、曾國藩和李鴻章等漢人清官是漢奸,他們為虎作倀傷害了人民利益。1907年的〈驅滿酋必先殺漢奸論〉指康有為和梁啟超等保皇派都是漢奸,開始建構漢族概念。23

漢奸的具體情況

1840年時兩廣總督祁摃(1777-1844)等上奏,指新安(今寶安)距香港較近,漢奸尤多,要求及早拘捕24。同年9-10月奕山上奏指出,「香港一帶,漢奸聚而未散,以夷船為護符,借以走私」25

啟蒙思想家魏源(1794-1857)在〈道光洋艘征撫記〉也說香港「漢奸海盜藪聚其間」26。文人余含英在〈上梁中丞平夷•第四〉指,「逆夷盤踞,全藉漢奸為之羽翼,彼漢奸是我民也」,點出漢奸問題是人民內部矛盾,建議「欲剿逆夷,須散漢奸,欲散漢奸,須絶買辦」。面對香港有漢奸萬餘人,番禺有二千人,中山(香山)、東莞、新安、新寧和梅縣(嘉應州)等有六七千人,人數如此多,建議用招撫策反政策27

魏源和余含英實質指香港華人和與歐美商人交往的人都是漢奸。湘軍王之春(1842-1906)的《清朝柔遠記》亦有相似觀點。28

10至11月奕山上奏具體指出,英招集的漢奸首領有:盧亞景、鄧亞蘇、何亞蘇、石玉勝等。招回了黎進福等一千餘人,安置在虎門,石福又招回石玉勝等二百餘人,並帶船和炮回來,以示將功贖罪。29

1842年7-8月奕山上奏名單中,香港漢奸有以盧景亞(處景)為首惡,尚有鄧阿蘇、何亞蘇和石玉勝等人,他們設立了聯義堂和忠心堂,有十多個支部。奕山曾招撫盧景亞、石玉勝和黎進福等一千餘人,後又招撫了朱泗水,是英人的幕僚。這些漢奸也互相毆鬥。東莞和新安居民則組織團練以維持治安。30

1841年12月祁摃上奏報告招集蜑家漁民漢奸一事,已有三千餘人,安置在虎門外,令其立功。1842年1至2月奕山等上奏亦有談此事,繼續說英在香港招集了漢奸六百人,每人給安家費30銀元,月給工資10元。31

1842年10-11月在江浙的揚威將軍奕經(1791-1853)上奏,指8月時杭州將軍耆英(1787-1858)曾上奏指現正議和,要求釋放被俘英軍和漢奸,故釋放了60名被捕漢奸,內有1名幼童,送回原藉32。幼童也是漢奸是否誇大了。

同年中署理山東巡撫麟慶(1791-1846)上奏,指真正漢奸有其表面特徵,髮辮剪齊,手臂或臉上剌有蟲形或蝴蝶形圖案,身上佩配有英文小型腰牌為憑據。朝廷竟據此下令各地方政府,據此特徵來辨別真假漢奸。半個月後盛京將軍禧恩(?-1852)上奏的調查結果,指出有髮辮剪齊,手臂或臉上剌有圖案的人,原被英擄去被迫做勞工的人,因他們不願屈從故被加上如此特徵,令他們無法回去。並加以簡單分析,指真正漢奸應該隠藏身分,為應注意毫無形迹的人,細心調查方能找出真正的漢奸,尤其要注意進入內地的沿海居民33。此說有點似《水滸傳》場景,可見奏折的滲水情況嚴重。

1842年1月在奕經上奏說,童生黨漢奸向官員提出擊破英人的方法,現將他們押往黃河以北禁錮觀察34。明清的科舉制度,凡是習舉業的讀書人不管年齡大小,未考取生員(秀才)資格之前,都稱爲童生或儒童。

2月監察御史松年上奏建議派到沿海緝捕漢奸,朝廷即命各地官員預防及緝捕漢奸,負責漕運的也要嚴防漢奸35。可見漢奸已令清風聲鶴唳,四面楚歌,實情是否如此,且看下文繼續闡述。

6-7月湖廣道御史呂賢基(1803-1853)上奏,建議查拿為害居民的香港英人及漢奸,指新安人受他們騷擾十分憤怒,香港漢奸以盧景為首惡,他會說英語下有漢奸船數十艘,有槍炮等武裝,設立了聯義堂和忠心堂,四出搶掠。朝廷即日命奕山查拿為害居民之香港英人及漢奸36。盧景即上上奕山所說的盧亞景,下文詳細介紹。

而1841年8至9月英佔領廣州爆發的三元里抗英事件,民眾發出的《盡忠報國全粵粵義民申論英夷告示》(《廣東義民斥告英夷說帖》)指:「爾勾通無君無父之徒,作為漢奸,從中作亂。……爾所用漢奸,皆我天朝犯法之徒,或殺人逃走,或舞文弄弊。平日極無本事,天朝所棄不用者,爾乃重用之。」站在滿漢共同利益上看問題37。以上所指都是為歐美人工作的人是漢奸。

按奕經所提供的漢奸供詞,他們行為正是現行普遍理解的通敵行為,文中亦將英國翻譯德國牧師郭士立(郭實獵,德文Karl Friedrich August Gützlaff,1803-1851)列為漢奸38。至此,可見清末漢奸一詞没有具體內容,隨行文者喜好而用。

英國與漢奸

1835年鴻臚寺卿黃爵茲(1793-1873)上奏建議「檄知該夷國王,嗣後夷船不准裝載此物(鴉片),如違照漢奸治罪。」有官員指販運鴉片是港腳商所為,英王是不知情的,林則徐同意這一論論調,在其致英王書中有此論調。39

中英處理平民手法大相逕庭,英軍的告示是面對平民的:「此示仰定邑城莊諸岙士民知悉」40、「此示仰英漢軍民各色人等知悉」41、「願民眾共知」42,不是命令式。

英人亦觀察到滿漢矛盾,英全權代表律勞卑(納鼻夏,William John Napier, 1786-1834)指漢人想和外商進行貿易,滿人總督因不理解而反對加以禁止。應提醒直指滿人他們是入侵者,要順從民意以保皇位,回復清初開放全國所有口岸通商的情況。43

義律的副手指出:「香港與中國沿海的眾多島嶼毫無二致……僅有的居民都有遷徙的習慣,主要以漁業為生……我花了很大力氣才吸引到首批100名勞工從澳門和廣州前來此地。」那些上層華人對新政權有懷疑。44

《南京條約》第九條:「凡系中國人,前在英人所據之邑居住者,或與英人有來往者,或有跟隨及侍候英國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禦旨,譽錄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國人,為英國事被拿監禁受難者,亦加恩釋放。」即是釋放和赦免所有漢奸。

清思想家龔自珍(1792-1841)的兒子龔孝拱為英國工作,是英公使的隨從,曾在會上對恭親王奕訴(1833-1898)百般刁難,恭親王奕訴責難他,指他的家受皇恩,為何為虎作倀,他反諷說,我父才華横溢不能晉身翰林,我則潦倒一生,不得不到外國人手下討飯吃,何曾受皇恩。奕訴百無言以對。據說英法聯軍入圓明園由他帶路,並搶先入內搶掠,滿載而歸。45

華人一方面接受港英的太平紳士銜,另一方面又接受清政府的官銜,吃兩家茶禮。

第一任港督砵甸乍(璞鼎查,Henry Pottinger,1789-1856)曾就清在港有治理華人權利表示憂慮,恐令一些曾為英軍提供物資的人,可能會遭以漢奸罪名起訴,建議把港島華人分為原居民和暫住者兩類。中英就此問題爭論多時,直至砵甸乍離任尚未有結果。接任的德庇時(戴維斯,John Francis Davis,1795-1890)在處理新安書吏在香港仔販賣牌照的糾紛上,巧妙地取得了在港島治理華人的權利。46

時移世易,香港重光後,港英以涉嫌通敵罪名起訴與日軍合作的人,逮捕了三四十人,黃佐治(?-1946)等被判處死47。另港英又於1946年3月30日宣佈特赦附敵分子,規定倘其無涉及殘暴行為,則不會對其提出刑事起訴。凡作為線人,而其所作所為直接引起敵人對被告密者施以殘暴對待或殺害,則不在特赦之列48

法官在黃佐治一案的判詞中說:「汝之罪名為通敵賣國,即為漢奸,……本法庭今日宣判汝之罪名,更有一重大意義,蓋可以表示本港公道正義恢復也」49,以英政權身分指漢人是漢奸。

被指是奸細的情況在英也有發生,如翻譯郭士立是德國人,因《南京條約》中英文版部份內容有異,令英未能取得更大利益,因而被指是奸細,不知中文應用德奸或英奸一詞,哪個較貼切。50

清的民族矛盾

中國歷朝以漢人掌政為主體,清入主中原,漢人已有推翻清的活動,如辛亥革命的理論家把明覆亡看成是中國的亡國,以漢族民族主義作為推翻清的動員力量51。因此主政的滿人對漢人多方提防,加深政權內滿漢不和,存在內部民族和階級矛盾,又不停對少數民族用兵。而漢人又南北不和,各地不同族群的互鬥。

清初漢人以狹隘華夷思想抗清,雍正因而親自制定《大義覺迷錄》,來消除內部華夷之別及滿漢矛盾。乾隆擴大了疆界後,內部民族和族群矛盾因而複雜化。

在民族矛盾下,清採取高壓手段解決問題,使矛盾更尖銳化。部份漢人不承認清政權,所以不願對清效忠,所以在鴉片戰爭中支援英軍,自覺不是漢奸行為。因此清末知識分子把政府和國家分拆開來,並用種族觀念來充當國家,鼓動漢人反清。

太平天國干王洪仁玕(1922-1964)的第一份佈告,呼籲漢人「正宜遵中國,攘北狄(指滿人),以洗二百載之蒙羞」,宣告明亡後,我們「口其言語……家其倫類,毒受那滿洲狗之淫污」52。可見滿漢民族矛盾之深,因而這運動是狹隘民族矛盾,大於被統治者對統治者的鬥爭。

王韜在〈香港略論〉一文指:香港「博胡林(薄扶林)……相傳自明季避亂至此。」南明桂王和耿精忠部「遺民無所歸,遠避鋒鏑,偷息此間。」53這些明遺民或可以不算是清的臣民,他們助英的行為,怎可以稱之為漢奸呢。

為英人提供物資、情報以蜑家人為多。他們一直以來遭漢人歧視,被邊緣化,不能在陸上居住、讀書,及和漢人通婚等54,直至民國都是如此。有論者指粵人好內鬥且多以海為生的蜑家人,故倭寇易入侵55。可見清官對蜑家人的偏見。

蜑家56是香港原居民之一,亦寫作蛋家,是百越民族的分支,以艇為家,從事漁業或水上運輸工作,清以前已在香港定居,聚居香港各港灣,如香港仔、筲箕灣、新界大埔、西貢、沙頭角、青山灣、大澳、長洲等57。港英第一份人口調查列明居住船上者有二千人,他們應是蜑家人。

上文說的盧亞景(Lo King)為廣州黃埔蜑家人,又名盧亞貴(Lo Aqui)、斯文景,被清點名漢奸,一度為清招撫,後再投向港英,他最終都没有回到清這一邊。香港開埠後經營黃賭毒及收黑錢等致富,與譚亞財一起建議興建上環文武廟,1855年地產風潮中破產58。他會說英語,有船舶數十艘,且有槍炮等武器,成立聯義堂和忠心堂,四出搶掠59

英法聯軍戰役時,港商李陞(?-1900)曾資助英軍十萬元作軍費,中法戰爭時又暗中資助法軍佔據越南60。英法聯軍之役中法軍北上沿途,亦得到當地人的支援,有法軍在回憶錄中批評說:「對一個没有道德觀念的民族來說,政府的問題與個人物質利益無關」61

中國的傳統社會階級,以士為貴,重農輕商,商人地位最低。在香港則不同,以李陞和盧亞景為例,商人地位受重視,社會以金錢衡量個人地位,重視追求利潤與財富,不計較社會道德。再從歷史來自,買辦的身分具有雙重性,一方面為外商服務,另一方面自辦企業,希望中國能富強起來。62

縱觀明清對外的歷史,荷蘭學者包樂史(Leonard Blussé,1946-?)認為中國掌政者害怕遭國內人民反對比國外入侵者更甚。63

港人所謂漢奸行為,可從德國哲學家馬克西米利安•卡爾•艾米爾•韋伯(德文Maximilian Emil Weber,1864-1920)的理論得到一些合理性,他指出:被統治者服從統治者的支配有暴力、經濟等因素,但是,「除了這些以外,通常還需要一個更深層的因素──對正當性的信仰。」每個權力體系「都會試圖建立並培養人們對其正當性的信仰」64。港人正是對清政權沒有正當性的信任,才會投向英國。

漢奸問題是人民內部問題,中共導師毛澤東(1893-1976)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講話稿)指出:「人民內部的問題是是非問題,不是敵我問題。那麼敵我是不是也是是非問題?也是是非問題。但是性質不同的一類是非問題。我們普遍說,就叫做敵我問題(我們說的習慣說法,兩個比較更清楚)。一類就是對抗性的矛盾,敵我矛盾,對抗性的矛盾。人民內部矛盾就是非對抗性矛盾。」65人民內部矛盾既不是對抗性矛盾,所以要採取團結手段。而奕山等不以團結手段處理好人民內部矛盾就上戰場,怎能不敗。

虛報奸情

清奏折中對漢奸的活動嚴重誇張,坊間謠傳沙角之戰英登陸部隊大半是漢奸,約兩千餘人。也有附會者指琦善遣散林則徐的水勇大部份淪為漢奸。奕經指乍浦失守因漢奸在城內放火響應,琦善也是如此說。民國武育幹的《鴉片戰爭史》,認為漢奸是中國戰敗四大因素之一。66

奕山南下廣州,認為廣東人才是真正的敵人,廣東兵全部都是賊黨。上奏說:「粵省情形,患不在外而在內」、「防民甚於防寇」,意指廣東人是漢奸。由於奕山不信任廣東人,故他不調動廣東兵上戰場,另到福建招募水勇到廣州作戰。當奕山的官兵擒捕到所謂漢奸時,不問情情將他們殺死,加深廣東人對奕山的不滿。而英軍所俘的鄉勇全部都予以釋放,間中會幫助鄉民剿匪,禁止搶掠,以收買人心。在此消彼長下,奕山重賞殺敵亦没有人效命67。清與廣東人的矛盾是人民內部矛盾,與英軍則是敵我矛盾。

奕經在浙江反攻失敗後,在奏折中指:漕光以東,到處漢奸充斥,商民十有七八,分不出良歹來。最可惡的是,他們與犬羊一般的夷人站在一起,每逢打仗之際,百姓男婦,毫無畏懼,從旁指點嬉戲,竟不知是何肺腑68

鎮江副都統海齡(?-1842)以漢奸罪拘捕13人立即正法,《草間日記》指是市民出城避戰,被他錯殺死百餘人,婦孺呼寃不絶。海齡死後也曾謠言滿天,最後才確定殉國69。這就是中國政治,小道消息經常於一個重要位置,直至現在仍是如此。

1860年太平軍攻陷蘇州後,欽差大臣何桂清(1816-1862)上奏,指面對潰兵又恐奸細混雜其中70。戰爭中收集潰兵再上戰場是必定動作,否則兵源何來,而提防奸細並不只是在收集潰兵時,而是在日常工作上,看來何桂清已成驚弓之鳥,處於風聲鶴唳心理狀態中,又是不能處理好人民內部矛盾一例。

結論

清末中國尚未有國家觀念,試以共同體來論述這問題。共同體是指公眾福祉、共同的益處或福利。當時中國可算一個共同體,這個共同體由清政府領導,漢人雖生活在這共同體內,卻不認同清領導地位,故有以上的漢奸行為。

據當時一位英國軍醫憶述,香港居民「似乎勤奮而溫順……從各方面看,他們似乎總體上性格很平和;對於改受英國統治,看不出他們有明顯的贊同或厭惡。」而香港大佬周壽臣(1861-1959)更自誇,他的祖先曾協助義律張貼告示,宣佈香港成為自由港。周壽臣先後為清和港英效力。

從以上資料所見,漢奸一詞有極大政治派系成分。江西道監察御史許以恪上奏,竟說伍怡和(伍秉鑑,1769-1843)掌盤辦事之次孫被雷擊斃大快人心71。身為高官有如此無理性心態,在官方文如此駡人,清怎不亡國。

有關漢奸的自述可看作家胡蘭成(1906-1981)的回憶,而巴黎淪陷市民與德軍的生活如何,可參閱緹拉•瑪潔歐著(Tilar J. Mazzeo),吳緯疆譯:《烽火巴黎眾生相 ── 麗池酒店內上演的諜報密謀與生死愛欲 The Hôtel on Place vendôme : Life death and Betrayl at the Hôtel Ritzz on Paris》(新北:八旗文化,2016),香港公共圖書館藏有,可外借。[英]艾倫•萊丁(Alan Riding)著,莊重黎譯:《盛會不歇──最屈辱的年代、最璀璨的時光、納粹統治下的巴黎文化生活 Ad the Sow Went On: Cultural Life in Nazi-Occupied Paris》(台北:麥田出版,2018),香港公共圖書館藏有,可外借。對比以上資料,這些人是否法奸,各自下判斷。

整理本文時參考了大量網上資料:如《維基》、《雅虎》、《百度》、《搜狐》、等,上百條資料,若未能在註解列出,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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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鄭明仁著:《淪陷時期香港報業與「漢奸」》(香港:練習文化,2017),第39-43頁。
2 魏斐德著:〈漢奸──戰時上海的通敵與鋤奸活動〉,載魏斐德著:《講述中國歷史》(北京:東方,2008)下冊,第443-483頁。
3 鄭明仁著:《淪陷時期香港報業與「漢奸」》(香港:練習文化,2017),第39-43頁。
4 王柯著:《消失的「國民」》(香港:中文大學,2017),第68-76頁。
5 王柯著:《消失的「國民」》(香港:中文大學,2017),第68-79頁。
6 王柯著:《消失的「國民」》(香港:中文大學,2017),第83頁。
7 馬金科主編:《早期香港史研究資料選輯》,上冊(香港:三聯,2018),第272-273頁。
8 羅三洋著:《古代絲綢之路的絶唱》(北京:台海,2018),第142-143頁。
9 中山大學歷史系編:《林則徐集•公牘》(北京:中華,1963),第47-50頁。楊國楨著:《林則徐傳》(北京:人民,1981),第144-145頁。
10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Ⅰ(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493頁。
11 中山大學歷史系編:《林則徐集•公牘》(北京:中華,1963),第68-69頁。
12 中山大學歷史系編:《林則徐集•公牘》(北京:中華,1963),第56-58頁。此文件發出日期有異,尚在根查中。
13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Ⅱ(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46-49頁。
14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Ⅱ(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91頁。
15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Ⅱ(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412-414頁。
16 楊國楨著:《林則徐傳》(北京:人民,1981),第294頁。馬金科主編:《早期香港史研究資料選輯》上冊(香港:三聯,2018),第217-218頁。夏燮著:《中西紀事》(長沙:岳麓書社,1988),第87頁。
17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Ⅱ(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734頁。
18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Ⅱ(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734頁。
19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Ⅶ(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875、883、887、897-898頁。
20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Ⅶ(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938-939。
21 王柯著:《消失的「國民」》(香港:中文大學,2017),第83-86頁。
22 羅三洋著:《古代絲綢之路的絶唱》(北京:台海,2018),第445頁。
23 王柯著:《消失的「國民」》(香港:中文大學,2017),第86-88頁。
24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Ⅲ(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568-569頁。
25 馬金科主編:《早期香港史研究資料選輯》上冊(香港:三聯,2018),第217-218頁。
26 馬金科主編:《早期香港史研究資料選輯》上冊(香港:三聯,2018),第217頁。
27 馬金科主編:《早期香港史研究資料選輯》上冊(香港:三聯,2018),第231-234頁。
28 馬金科主編:《早期香港史研究資料選輯》上冊(香港:三聯,2018),第239頁。
29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Ⅳ(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304-305頁。
30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Ⅴ(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811-812頁。馬金科主編:《早期香港史研究資料選輯》上冊(香港:三聯,2018),第227-229頁。
31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Ⅳ(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425-426、591頁。馬金科主編:《早期香港史研究資料選輯》上冊(香港:三聯,2018),第221頁。
32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Ⅵ(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315-317、412-413頁。
33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Ⅵ(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50、150-151頁。
34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Ⅳ(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489-490頁。
35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Ⅴ(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62-64、105-106、140頁。
36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Ⅴ(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529、630頁。
37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Ⅳ(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7頁。
38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Ⅴ(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133-138、222頁。
39 馬世嘉著:《破譯邊疆與破解帝國》(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9),第355頁。
40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Ⅵ(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431-432頁。
41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Ⅵ(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581-582、676-677頁。
42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Ⅵ(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581-582頁。
43 胡演譯:《英國檔案有關鴉片戰爭資料選譯》上冊(北京:中華,1993),第15-23頁。
44 韋爾許著:《香港史》(香港:商務,2015),第129頁。
45 聶作平著:《天朝》,(北京:中國友詛,2012),第54-55頁。
46 丁新豹:〈歷史的轉折〉,載王賡武主編:《新編香港史》,上冊(香港:三聯,2017增訂版),第080-084頁。
47 鄭明仁著:《淪陷時期香港報業與「漢奸」》(香港:練習文化,2017),第43頁。
48 鄭明仁著:《淪陷時期香港報業與「漢奸」》(香港:練習文化,2017),第182頁。
49 鄭明仁著:《淪陷時期香港報業與「漢奸」》(香港:練習文化,2017),第173頁。
50 關詩珮著:《譯者與學者》(香港:牛津,2017),第97-126頁。
51 葛兆光著:《何謂中國》(香港:牛津,2014),第78-79頁。
52 普拉特著:《太平天國之秋》(新台市:衛城出版, 2003),第96頁。
53 馬金科主編:《早期香港史研究資料選輯》上冊(香港:三聯,2018增訂本),第39-40頁。
54 有關蜑家人遭漢人歧視的問題,請參閱孔誥烽著:〈千年的壓迫 千年的抵抗〉,載羅永生主編:《誰的城市》(香港:牛津,1997),第113-140頁。
55 范中義等著:《明代倭寇史略》(北京:中華,2004),第34-35頁。
56 有關蜑家的歷史參閱林惠祥著:《中國民族史》,上冊(台北:台灣商務,1983),第138-144頁。
57 施志明著:《本土論俗》(香港:中華,2016),第154-161頁。
58 鄭宏泰等著 :《白手興家》(香港:中華,2016),第13頁。鄭宏泰等主編:《荷里活道》(香港:中華,2018),第204-242頁。
59 余含英撰:〈上梁中丞平夷•第四〉,載馬金科主編:《早期香港史研究資料選輯》,上冊(香港:三聯,2018增訂本8),第267-268頁。
60 馮邦彥著:《香港華資財團》,香港,三聯,1997,第25頁。
61 貝齊亞著:《中國之役》(上海:中西書局,2011),第67頁。
62 張曉暉:〈買辦的企業家精神〉,載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文物館、中文大學歷史系合編:《買辦與近代中國》(香港:三聯,2009),第64頁。
63 包樂史著:《看得見的城市》(台北:蔚藍文化,2015),第041頁。
64 雷頤著:《面對現代性挑戰》(北京:社會科學文獻,2012),第078頁。
65 毛澤東著:〈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載《毛澤東著作選讀》甲種本(北京,人民,1969),第327-329頁。毛澤東:〈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講話稿),載《中文馬克思主義文庫》。
66 王鼎傑著:《當天朝遭遇帝國》(重慶:重慶大學,2010),第290-293頁。
67 姚薇元著:《鴉片戰爭史實考、中國史學鬥概要》(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7),第96頁。端木賜香著:《那一次,我們挨打了》(太原:山西,2007),第259頁。
68 端木賜香著:《那一次,我們挨打了》(太原:山西,2007),第303頁。
69 黃波著:《被打斷的轉型》(南京:江蘇人民,2011),第006-008頁。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Ⅴ(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721頁。
70 齊思和等編:《第二次鴉片戰爭》四(上海:上海人民,1978),第376-379頁。
71 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Ⅳ(天津:天津古籍,1992),第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