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特約報導)一名22歲的男子,於去年11月11日「三罷」中被控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海關於同月26日截查他的一個包裹,懷疑他管有丫叉及彈珠作非法用途,警員喬裝送貨員上門,拘捕了他的母親,及後乘他到警署報到時再拘捕他。
22歲的趙駿賢原被控一項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27日,在秀茂坪南邨秀旺樓一個單位內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3個丫叉投射器及6包鋼珠,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趙在此案中不獲保釋。
控方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申請撒回控罪,獲裁判官批准,趙獲當庭釋放。辯方有訟費申請,裁判官押後至4月22日開庭處理。
趙駿賢另涉去11月11日「三罷」的案件,於1月21日第二次提堂時遭加控至4項控罪,包括一項襲警、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他在該案中獲准保釋至3月3日再提堂。
案件編號:WKCC4406、ESCC2523/2019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