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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經濟可以共創利益,也可共同照應

共享經濟可以共創利益,也可共同照應

前陣子Uber Eats、foodpanda等外送服務員接連發生車禍意外,勞動條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勞動部指出平台業者和外送員之間為雇傭關係,應遵守勞基法,但業者卻說彼此只是承攬關係。

雖然各界認為外送員的勞動條件要有保障,業者的說法仍得到不少支持,有人認為,若是雇傭關係將會導至業者成本增加、外送員收入減少、商品的價格也會因此提高,有違「共享經濟」的精神。

這樣說法反應對「共享經濟」的發財想像,不論對顧主、消費者、外送員來說,如何透過壓低成本賺取利潤才是王道,但「共享經濟」真的只是透過剝削式的cost down來發財?還是有其它獲利的可能?或者,到底什麼才是「共享經濟」存在的目的?

「共享經濟」其實是個很「公共」的概念,但我們卻將其朝向私人利益發展,除了私有化,「共享經濟」還有什麼其它的可能?

如何讓社會資源共享,降低成本,提高價值,是共享經濟的重要目的,作法除了目前的商業模式,也可以透過相互協力、彼此互助達到共享的目的與精神。

例如,過去在高雄美濃一到農忙時節,需要大量勞動力下田工作,然而,一般農家的人口及體力無法獨力負擔,又沒錢請雇工,於是,農民們組成了「交工班」,集合人力、交換勞力、彼此協力,一家一戶合力採收田裡的收成。「交工」制度不但透過彼此分擔完成農事、降低成本、提高產能,也讓村裡的人際網絡、社會關係更為緊密。

最近幾年,各大學財務困窘,原本可以提供的課堂外聘講者的演講費也減少,老師們因而較難邀請外校人士演講,提供同學多樣的刺激與知識。雖然有此窘境,但仍想維持一定的教學品質與內容,我和幾位不同學校的老師及專業人士「學術交工」,我到他們學校或機構免費演講,他們則到我課堂免費分享。雖然有點累,但卻能知識共享,也讓學生有多樣的學習。

事實上,傳統社區裡雜貨店不但是生活用品的販售點,附近鄰居寄賣商品的銷售點,更是鄰里交誼、相互幫忙的社區客廳。不過,即使是城市裡現代化小店也有可能發揮類似的功能。嘉義就有家便利商店,店長有感於鄰居年邁,行動不便,開始提供外送服務,將商品送給社區住戶的家中,他們也會幫鄰居代訂蔬果、肉品等食材,幫忙送到府上。不過,雖然立意良好,但如果總公司不願增加人力,反而增加店員負擔。

相反的,教會等社區營利機構則應該扮演起社區協力者的角色,例如,有些教會週日會有愛宴或者平日也有烹飪活動,可以多準備一些菜餚,提供社區長輩共餐服務,或者外送給獨居長輩,關懷他們的日常。會友們也可以組成小組,為社區行動不便者提供代購、外送服務,除了減輕負擔,也可以陪伴聊天,關懷生活所需。如果更有能力,還可以成立社區照顧中心,讓長者及孩童不再困在孤獨的房間或迷幻的手機裡。

這樣作是「共享經濟」?當然是!因為這會讓社區人力有效運用,並且互助共享。這樣作會發大財?大概不會!但社區互助協力,不但能彼此照顧,降低孤單寂寞,還能減輕家庭經濟及心裡負擔,讓年輕成員專心課業或事業,有好的身心狀況,自然就會提升整體社會的「產值」與「價值」。

我另一篇談「共享經濟」的文章
原文刊在作者Medi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