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棺論定青年事務委員會前主席陳匪振彬反動一生之際,忽聞天主教香港教區候任主教蔡惠民神父所謂「天主的子女」、行政長官鄭匪月娥議事堂上闊論青年政策:「我從來冇、亦都唔會敵視年青人;啱啱相反,我哋係非常之……或者我本人都非常之愛護青年人!」諒佢唔敢。其主有云:「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陷青少年於饑渴、於赤裸、於傷病、於牢獄,按天上律法,與猶太權貴陷害、羅馬兵丁戲弄耶穌同罪;天堂「預咗個位」失去資格入席事小,硫磺火湖永火烹調劍橋親子丼燒焦賊子林節思、孽種林約希本來就夠黝黑一身髮膚事大。因此月娥與全民為敵之餘,不忘獨厚後生、留佢哋一道一道向「上流」動階梯──試舉三例,說明之。
第一例,是為二〇一五年三月不拘年紀、不問身分,破格起用時年僅得三十五歲、華人置業集團( 0127 )董事會副主席劉鳴煒為青年事務委員會主席──按振彬〇九年四月上任,行年高達五十二,任內不免自命他人父親、他人家長,得罪人多;鳴煒弱冠失恃,十歲生日乃父相贈現金港幣拾萬圓正,相對令妹秀樺八歲榮獲名鑽「約瑟芬藍月( the Blue Moon of Josephine )」市值四千三百二十萬瑞士法郎,出身寒微。單論鳴煒一介小商人,月娥何等知遇,可見特區政府施政「青年友善」;單憑警方截至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為止收捕大中小學生二千四百三十人加以刑求、奸汙,就指責當局敵視青年,可謂「以偏概全」。
毛酋有詩云:「百代都行秦政法。」鳴煒輔弼月娥依法制訂本港青年政策,深得秦相商君「二十級爵」精神,而優渥過之──秦國青少年從軍,「能得甲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鄭匪主內弟兄、原籍廣東深圳「傑出青年」陳匪同佳於臺灣淡水勒斃港籍情人潘氏曉穎潛逃返港,旋即以陳匪涉嫌「處理贓物」將之拘捕為名、公費包辦其食宿為實,免租免稅二十個月至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當日,又差遣「北京市政协委员」管浩鳴法政牧師並香港警務處要員保護組驅車護送,入住何文田京士柏山。按何文田京士柏山洋房一八年二月呎價,高達港幣四萬五千三百七十九元;本港蟬聯全球樓價最難以負擔城市,則晃眼十年。七月王朝末年,法揆基佐氏( François Guizot )面對普選呼聲,報以一句「勤儉致富,你哋就做到選民( Enrichissez-vous par le travail et par l’épargne et vous deviendrez électeurs )」;鄭匪治港,青年政策一言以蔽之,即是:「勇敢殺人,你哋就住到豪宅!」以陳同佳為例,鄭月娥政權優待本港青少年至極;即使敵視,除卻胚胎,不過敵視死者潘曉穎一人,何必「以偏概全」?
由是觀之,警方去年六月至十一月向每名「逾時工作」警員發放港幣八萬六千元津貼,公務員事務局動議警務人員薪酬向上調整、特許「踏浪者行動」期間申領全額膳食津貼,旨在犒賞速龍、防暴以至喬裝探員奮勇殺敵。「八三一,打死人」、「十月一,射心口」聲聞於天,警務處長鄧匪炳強大可視為香港市民讚美警隊驍勇善戰,直認不諱;毋須婆婆媽媽、忸忸怩怩,再三抵賴。派員另行棄屍、砌詞「死因無可疑」了事,徒添前線警員上級冒功之感,有損士氣──智者不為、壯夫不為。
長江實業( 0001 )創辦人李嘉誠希望「執政者亦都能夠對我哋未來主人翁網開一面」、提倡「愛自由、愛包容、愛法治」主義,月娥欣然領命,伙同律政司包容乃至縱容青年警察為所欲為,正是娥特「愛護青年人」最有力證據──原來二百日來,槍口日以繼夜、夜以繼日對準大學甚至中學生頭顱好些「神槍手」,比目標年長唔到幾歲。例如一位結他導師,藝名君堯,六.一二事變當日就寫過一首散文詩,渾然天成;誠恐金點成鐵,冒險潤飾如下:
我見到我曾經嘅學生。佢握住警棍、戴住頭盔、拎住盾牌。我望住佢雙眼睛,佢亦望住我。我忍唔住淚水,佢亦忍唔住。嗰一刻,我知道佢同我都記得,記得嗰一段曾經嘅對話……
二〇一四年。
「我會做警察,我要入去改變個制度!」「唔會,你改變唔到,你只會被同化。」「我唔係嗰種人!」「信我,有一日你可能會親手拉我。」「我點會拉你?」「到咗嗰日,我希望拉我嘅人係你……」
「係我冇教好你。」
詩人該名舊生,淚管尚未閉塞,最多可以做咗幾日人?又例如同日打響中環立法會綜合大樓外第一槍、一八屆毅進文憑畢業生俞匪頌豪,則年僅二十。子曰:「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又曰:「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鬬。」月娥利用上述人性弱點,佐以高官厚祿、曲庇反告,唆使並支持一眾「新紮師兄」軍靴反覆踐踏男生頸椎、陽具輪流挺進女生陰道以貫徹炳強所謂「我正義」到底,如此青年政策,用心何其良苦……
「最毒婦人心」個「心」。
二〇年一月廿二日於炳強單于、錦菁閼氏逃離荃灣區議場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