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兩宗分別涉7.27元朗大遊行衝突及11.11「黎明行動」的案件今日於粉嶺裁判法院進行答辯。「社工復興運動」劉家棟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29歲小學教師被控一項襲警罪,兩人均不認罪。案件分別排期至3月及4月審理。
7.27元朗衝突社工否認阻差辦公 3月開審
去年7月27日元朗大遊行的衝突,「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劉家棟涉以身體阻擋警方長盾,被控以一項阻差辦公罪。他今早於粉嶺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3月11至12日審理。
控方表示,將傳召3名警察證人。辯方則透露,被告及另外一名證人會上庭作供,預計審訊需時2天。
辯方又指,需時檢視控方提供的片段,申請安排至3月審訊。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終批准案件於3月11至12日審理,期間劉家棟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罪指,23歲社工劉家棟於去年7月27日,在元朗安樂路與泰祥街交界附近,故意阻礙警員15781陳沛杰執行職務。
小學教師否認去年「黎明行動」襲警 4月審訊
去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黎明行動」,號召全港三罷及堵路。一名小學教師駕駛至迴旋處時被指慢駛並遭警員截查,期間被指踢到警員腹部,被控一項襲警罪。他今午同樣於粉嶺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4月14日審理,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控方表示,將傳召3名警方證人作供。辯方亦會傳召另外兩名於涉事現場目睹過程的警員作盤問。
此外,辯方稱需時索取醫管局的醫療報告,報告涉及被告被捕時,投訴警員使用不恰當武力的受傷狀況。被告亦有自行拍下傷勢的相片。
控罪指,29歲小學教師楊博文於去年11月11日,在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襲擊正在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X。
案件編號:FLCC3419/2019、FLCC5275/2019
記者:黃蕊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