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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政治中立」等於拒絕服務反對者

公務員「政治中立」等於拒絕服務反對者

這個星期開始,特區政府高官在發言上進一步轉硬。

林鄭於立法會答問大會說:「沒有警暴。」

警務處長鄧炳強於中西區區議會說:「想我辭職的人是懼怕正義。」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今早更進一步,他在立法會財委會會議上,多次肯定昨日公務員在中西區區議會集體離席,以抗議區議員提出譴責鄧炳強的議案。

此發展預視了行政當局將如何應對議會選舉的失敗,包括命令公務員不配合立場相左的議員和議會。

為了為如此荒謬的做法辯護,羅智光更重新定義了什麼是公務員的「政治中立」原則。一般對公務員「政治中立」的理解,是指公務員在提供服務時,無論是對政府、議會或市民,都會一視同仁,不會偏袒。但羅最新的定義是,一個公務員不論自己本身的政治立場,只要一加入政府,就要「政治中立地」跟從政府的立場,聽從政府的命令,就算該命令正正是要求公務員違反不偏不倚的原則。

簡單說,支持政府,聽政府指揮就是「政治中立」。如果公務員接受這個新解,即是將自己放到香港人的對立面,第一步是杯葛由反對派控制的區議會,下一步就是杯葛由反對派控制的立法會,接着還可以拒絕向持反對意見的市民提供公共服務,無論是法援還是綜援。

大陸維權律師王全璋的兒子連公立學校也進不了,香港亦正步向此一深淵,18萬公務員必須嚴正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