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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審視戴耀廷教席 師生校友斥違程序公義 明午集會抗議

港大審視戴耀廷教席 師生校友斥違程序公義 明午集會抗議

(左起)港大校務委員李梓成、港大校友關注組副召集人麥東榮、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大學事務委員會署理主席梁浩朗

(獨媒特約報導)針對佔中發起人、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去年被判罪成入獄,港大將召開「探討充分解僱理由委員會」,審理戴的教席去留。港大校友關注組質疑,港大未有待戴耀廷完成案件上訴程序,便開會審理教席,違反程序公義。關注組、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大學事務委員會和香港大學教師及職員會明日中午在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行集會,要求守護程序公義。

港大校友關注組副召集人麥東榮指,政府明顯針對公務員及教育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言論尤其令人心寒。他促請教育局不要干擾程序和院校自主,停止向政黨獻媚。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大學事務委員會署理主席梁浩朗質疑,港大的做法嚴重違反程序公義,不惜一切除要除去戴耀廷的教席。他認為,戴耀廷入獄其實是公民抗命的體現。

港大校務委員李梓成指,有親建制組織早前到港大抗議,要求解僱戴耀廷,高調干擾院校自主,但港大竟辯稱屬言論自由。李表示,處理戴耀廷的教席還須經教務委員會和校務委員會審理,又重申學術自由和自主不容侵犯。

戴耀廷於「佔中九子案」被判煽惑公眾妨擾罪等共三項罪名成立,入獄16個月,目前正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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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則向傳媒發出新聞稿回應如下:

「香港大學處理大學成員人事事宜,一向有嚴謹公正的既定內部程序。一如我們在去年4月和8月發出的聲明所言,港大根據香港大學條例及相關規條跟進。

「探討充分解僱理由委員會」(「委員會」)需要對有關指控的事實嚴謹地妥為調查,然後擬定報告,但不會就是否應中止僱用該名老師作出任何建議。

根據香港大學條例,決策過程中需取得教務委員會的意見。教務委員會在考慮「委員會」的報告後,確認個案是否符合「好的因由」,以及往後應該如何處理,向校務委員會提供意見。

最後,由校務委員會作出決定。

最重要的是,過程中的每一個階段,有關程序都清晰地維護和保障了有關教師的權利。

由於過程涉及機密個人資料,並要確保程序的完整公正,大學不會就有關事宜作任何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