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控方再為受襲警匿名 部份案件仍保留警員編號 官:個準則係點?

控方再為受襲警匿名 部份案件仍保留警員編號  官:個準則係點?

(獨媒特約報導)近期與示威衝突有關的襲警案件中,控方多次以警員證人的人身安全為由,申請在控罪中隱去涉事警員姓名,或只顯示警員編號。今日多宗襲警案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其中一宗案件控方申請將遇襲警員改為「X」,但另外一宗案件則保留警員編號,而另外兩宗更繼續顯示警員全名及編號。控方解釋匿名是為了防止有人騷擾案中的受害者,但各宗案件的不一致處理惹來裁判官疑惑,更一度問:「點解呢單案又可以披露?個準則係點?」

「黎明行動」將軍澳受傷警改為「X」 控方稱免騷擾受害人 辯方反對

18歲龔逸勤原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指他去年11月11日在將軍澳唐德街近唐俊街襲擊警長A。控方今申請將控罪修改為「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而遇襲警員亦由編號58151的警長「A」,改為警長「X」。

主控官庭上表示,索取律政司意見後,為免騷擾受害人,以後的受害人將全部以匿名方式處理,而辯方及裁判官會照樣知道警員的真實身分。辯方表明反對。

早前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在東區裁判法院正式向法庭申請頒布匿名令,以匿名方式處理案中受傷的警員,本月24日將有裁決,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稱會先等待相關裁決再作決定。

九龍灣咬手案保留警員編號 官:點解呢單案又可以披露?個準則係點?

11月10日又一城的「和你SHOP」期間,有餐廳男經理被指為搶犯而襲警,被控以襲警及妨礙司法公正罪。警方於11月29日九龍灣一工廈搜查該名被告住所期間,其40歲胞姊韋秋盈涉阻攔警員,早前被控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指她於11月29日在九龍灣太平洋貿易中心地下襲擊偵緝警署警長49734。

控方今新增一項控罪。控罪指韋秋盈於同日同地,但稍後的時間襲擊同一名偵緝警署警長49734。據悉,首項控罪指韋推倒該名警員及踢其大腿,而第二項控罪則指韋在二人雙雙倒地後,再咬該名警員的右手手臂,使其出血及留有齒痕。

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質疑,龔逸勤一案以「X」為警員代號,但此案卻照樣披露警員編號,直問控方:「點解呢單案又可以披露?個準則係點?」控方解釋,之前一向已披露了姓名和編號的警員就會沿用相同做法,而以後的新案件則全以代號稱呼。

黃大仙襲警案新增警員編號 20歲學生再遭加控襲警

8月3日黃大仙警署外的警民衝突,20歲學生嚴世宏原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指他去年8月3日在黃大仙港鐵站D2出口外襲擊警員徐兆雄。控方今修改控罪,於控罪書新增警員編號「58791」;同時新增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指嚴世宏於同日同地襲擊警員19058麥永祥。

至於被控於黃大仙巴士總站外襲警的22歲運輸工人曾天樂,控罪書亦新增警員編號,指他於同日在黃大仙巴士總站外襲擊警員23401楊修毅。

四宗案件分別押後至2月18日、2月14日、2月4日及2月20日處理,以待辯方索取文件,期間被告可獲原有條件保釋,屆時將會就控罪答辯。

根據法例第212章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b)條,「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可處監禁2年;而根據第232章 《警隊條例》第63條,「襲擊警務人員」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6個月。

案件編號︰KTCC1503、1505、1981、2076 / 2019

記者︰黃蕊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