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一名六旬婦於去年6月30日撐警集會襲擊兩名記者,今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押後至1月23日判刑。涉案婦人步出法庭時大罵在場記者「黑記」、「假記者」。
另外,11月2日維園集會演變成港島衝突,一名20歲男子被搜得兩支士巴拿,早前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今獲撤控及賠償訟費,被告獲當庭釋放。
六旬撐警婦認打記者 步出法庭罵「成班假記者、黑記」
去年6月30日由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及香港政研會發起的「撐警集會」中,多名記者及市民受襲。其中61歲家庭主婦鄭麗芳「批踭」及腳踢兩名記者,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
控罪指,她於香港中環添美道立法會綜合大樓2號公眾入口外分別襲擊周峻峯及陳淑霞。據悉,二人分別為《大公報》及《香港01》記者。
案情指,案發當日添馬公園正舉行「撐警集會」,被告與一班人士於晚上約6時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外隔着玻璃指罵黃之鋒。當她得悉有記者採訪後,即拍打一名記者鏡頭3次,有人叫她停手後,被告再以右手手踭「批踭」襲擊周峻峯鎖骨,並以腳踢在旁以手機拍攝的陳淑霞左大腿。鄭麗芳當場被捕,警誡下承認出於生氣嬲怒而犯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需要照顧其將要生產的女兒,以及不足一歲半的孫兒,希望能判處非監禁式刑罰;又指被告承諾不再出席集會,以免發生衝突。
裁判官林子勤表示,被告襲擊的兩名記者,「有相當傷勢」,案件也有「相當嚴重性」,下令索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1月23日判刑。
鄭麗芳獨自步出法院,有記者上前追拍時,鄭即以隨身物品掩面並激動稱:「有乜好影姐?成班假記者!」又罵道:「黑記!精神病!」
藏士巴拿控管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 20歲男今獲撤控賠訟費
20歲顏偉濠被控於去年11月2日,在銅鑼灣堅拿道西10號冠景樓外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兩支士巴拿,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使用。
控方今申請撤銷控罪,指現有證據並不足以達致合理成功的起訴機會,惟反對辯方訟費申請,稱被告被截獲時身上有常見的示威者裝備包括頭盔、手套及自製盾牌,實屬「自招嫌疑」。
辯方則反駁指被搜得的兩支士巴拿只有手掌大小且只是「薄身」,不一定代表被告犯事。
裁判官林子勤認為控方證據不足以顯示被告自招嫌疑,終批准辯方訟費申請。
記者:黃蕊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