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民陣元旦遊行昨日起步約3小時後,被警方要求中止。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表示,昨日的遊行再遭「暴徒」騎劫,警方考慮到公共安全風險,才決定介入處理,強調「昨日令遊行中止的是暴徒及暴徒的支持者」。
此外,警方昨晚於銅鑼灣一帶進行驅散,截查464人,經初步調查後即場釋放177人,另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287人。
要求民陣6時15分前解散 警:7時才發催淚彈
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吳樂俊表示,昨日的遊行開始前及進行期間,一直與民陣保持緊密聯繁,惟遊行起步不夠兩小時,已發生多宗暴力案件,警方評估遊行沒法安全進行,主辦單位當時亦沒法確保現場安全,在主辦單位同意下警方決定中止遊行,警方亦同意在下午6時15分前不會有行動。
吳樂俊指,警方防線於6時30分,才由軍器廠街向東推進,過程中不斷發出警告,呼籲在場人士離開;至晚上7時,警方才於天樂里及灣仔道交界使用催淚彈,驅趕投擲汽油彈的人。吳續指,有大批示威者於7時在怡和街及波斯富街堵路,警方多次舉藍旗及黑旗警告,到8時採取行動,截停所有未離開的人。
否認濫捕 警:數百人刻意出返嚟堵路
吳指警方防線推進至糖街後停下,約10至20分鐘後,數百人「刻意出返嚟」堵路及投擲硬物,警方多次警告無效,於是截查現場共464人,其中177人經初步調查後獲即場釋放,另外287人被捕,涉嫌非法集結,目前仍被扣查。吳表示「絕不同意是濫捕」,稱警方首次清場時人群「基本上走晒」,但有數百人刻意再次堵路。
被截查的人包括記者,吳樂俊強調沒有人有特權,不論是記者或自願救護員,警方作出多次警告後如仍未離開,都需要接受調查,如相信沒有涉案便可離開。吳指昨日並沒有拘捕任何「專業記者」,又指以往主要是記者在現場穿著黃背心,但現時有很多自稱急救、社工、觀察員等,警方必須查問他們在現場的原因。
有記者質問警方截查期間作出大範圍封鎖,吳樂俊指當時「不清楚呢班人會否構成危險」,需要確保警員有足夠工作空間,又擔心截查需時長,期間或有人衝擊或搶犯。郭嘉銓則指,當時已留出三個位置讓記者拍攝,傳媒能清楚拍到現場情況。
除夕元旦拘420人 最細12歲小學生
警方於過去兩日共拘捕420人,包括307男113女,年齡介乎12至81歲,最小的12歲被捕者為一名小學生,12月31日晚涉嫌於旺角彌敦道及太子道西非法集結。被捕人士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藏有攻擊性武路、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非法集結、阻差辦公、拒捕、刑事毀壞等。
警方於12月31日使用了23發催淚彈、15發橡膠子彈、1發布袋彈,於1月1日使用了7發催淚彈、9發橡膠子彈、1發布袋彈。截至今日凌晨,行動中有4名警員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