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區議會,與新一屆的香港藝術發展局委員,都將同於2020年1月1日上任。兩個機構,在新任期有無 cross-over的可能?
區議會經常為人詬病的,便是文化藝術的撥款千遍一律、離地,過於側重「煙花式」的一次活動,欠缺延續性。撥款資助的項目亦長年偏向某一特別觀眾群,未能跟上社會百花齊放的藝文活動,錯過「社區參與計劃」本應能夠推動,透過資助民間推動更前瞻性的藝文活動,推動「大政策」改變的機會。
藝發局則是全港少數具民選代表的法定機構,她擁有廣闊的職能,翻開《香港藝術發展局條例》第4及第5條,大家會驚覺法定給予藝發局的職能、責任及權力,是令人吃驚的重,完全與公眾對藝發局的印象南轅北轍。
藝發局的職能包括,策劃、推廣及支持藝術;制訂策略及執行;維護藝術表達自由的原則;創造有利的環境以確保港人可欣賞及從事藝術;向政府提供意見及支持推行藝術活動。權力則包括提出建議及進行研究,當中第5條g提到區議會,條文為「與政府、香港演藝學院、香港藝術中心、學校、學院、大專院校、區議會、地區社團、專業及業餘藝術組織,以及與涉及在香港推廣藝術的其他團體或人士,保持適當聯繫及工作關係及保持諮詢,並與上述團體及人士聯同或合作辦理發展局在本條例下可進行的任何事情,而發展局在進行上述的事情時,須尊重該等團體及人士的自主地位。」
條文已清楚賦權,藝發局可與區議會「保持適當聯繫及工作關係及保持諮詢」,並「聯同或合作辦理發展局在本條例下可進行的任何事情。」
兩者合作,或可以互補長短。藝發局除大會成員外,尚有眾多委員以及局方本身的專業藝術人員,在推廣文化藝術方面擁有更專業的知識。十八區區議會則擁有比藝發局更多的財政資源,與社群接觸較緊密,在推動政策上亦相對較有牙力。
實際操作可以包括:
在制度上,十八區區議會轄下的與文化藝術相關的委員會,可以由藝發局派出委員擔任常設代表,就各項政府或團體提交的藝文活動提供意見,就推廣藝術的方法作交流。區議會亦可以就專門的藝文政策,例如資助藝文活動的準則、成效及路向等,委託藝發局進行研究。藝發局方面,可設立區議會聯絡工作小組,除了派出常設代表外,亦可將在藝發局內推動的與社區相關政策,與區議會互相交流討論,譬如各區閒置空間的使用、甚至創作表達自由,還有街頭藝術一直膠著的政策討論等,打破以往政策不落地的局限。而當區議會就特定議題需要文化藝術專業人士協助,藝發局代表亦可幫忙組織,令社區充權及議會更專業化。
藝發局在過去幾屆,成功推動了不少政策改革及研究,為討論全港性的文化政策立下基礎,然而這在區議會中卻難以執行。據灣仔民政專員所述,每年民政局予灣仔區議會280萬作文化用途,但撥款卻鮮有用於研究。其中一項最迫切而各區都應該做的,便是各區文化藝術資源的普查計劃,當中應就各區的各項文化資源作出整理及研究,包括藝文空間、網絡、人才、古物古蹟、現存的文化地標及文化活動等的整理,乃至公共空間的使用及了解各區居民及流動人口對文化的了解和期望。
以往區議會由於受限於民政局按財政年度使用撥款的限制,所有撥款申請必須在不足一年的時間完成,致使形成區議會無法進行跨年度的計劃,以往灣仔區議會曾經想進行的研究計劃,都因時間短促及撥款不足而未能成事。若此項計劃能交由藝發局協助主導,便可掌握十八區的藝文肌理,在未來推動社區的藝術文化與及相配合的政策時,便能事半功倍。同時民政局亦應檢討年度撥款的限制,讓區議會的資源能更用得其所。
區議會亦可參考藝發局的外聘審批員制度,此制度以同儕評核的精神而設,處理藝文活動撥款申請,目的是提高社區藝文活動的質素。透過公開招募各藝術範疇專業背景的審批員,曾擔任藝發局的審批員優先考慮,審批員在藝術價值、執行能力、開支是否合理等計劃細項給予專業角度的評分意見,檢視社區藝術活動的慣常模式。同時,亦可參考藝發局避免利益衝突的機制及程序,包括必須申報個人利益、以抽籤方法編配審批員等。以往區議會常被詬病在申報利益的處理不夠嚴謹,來屆必須撥亂反正。
最後,便是撥款申請活動後的評估報告。現時部份區議會有觀察員制度,委員會委員及增選委員,會獲邀出席委員會撥款的項目,以「達到活動的目標」、「有效運用撥款的程度」、「鳴謝區議會的方式」等六項指標,給予「非常滿意」、「滿意」、「可以接受」及「不滿意」四項評級。這通用於所有區議會的撥款申請,故社區藝文活動的質素難以反映,缺乏藝評亦令水平難以提升。藝發局會要求審批員出席活動,並摘寫藝評報告,給予正面及反面的意見。局方還要求申請者將出版物交予圖書館存檔,留下藝術活動的庫存紀錄,這對於研究香港文化及提出相關政策十分有用,區議會可考慮參考。
無論是區議會或藝發局,兩個機構獨立去處理各自問題時,都容易局限於本身。但若能建立好兩者間的合作平台,很多老問題似乎能夠找到解決方法。我對來屆的區議會及藝發局甚有期望,望市民能透過兩者合作真正受惠。
作者為灣仔區議員、香港文化監察主席
本文刊於2019年12月24日信報專欄。本欄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及文化政策狀況,集思廣益,出謀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