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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梁定邦的公開信

給梁定邦的公開信

Neoh,

首先,如果你認為自己只服務林鄭月娥、只對她一個人負責,當然可以對我這封信置諸不理。

不過我翻查香港律師會會刊(2018年12月)跟你做的訪問,你擔任監警會主席的抱負,原文是:「為公眾服務永遠是種榮幸」

那麼,本人作為公眾一份子,也就是你的真正服務對象,可否無後顧之憂地對你進言?

2019年8月20號,你在《南華早報》公開表示:「政府不應排除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部分執法人員應該受到紀律處分。」

但林鄭千方百計逃避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最大的助力,其實就是你霸佔著「監警會主席」這個虛銜,令政府可以無恥地利用你這一面擋箭牌。

這完全顯露出你的口是心非!

當監警會的國際專家小組集體請辭,我多次奉勸閣下亦應急流勇退,從而迫使政府別無託詞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可惜言者諄諄,聽者藐藐,你就是放不下那虛假飄渺的名和利。

表面上,閣下誓不請辭,希望假扮一個盡責的人,底子裏,卻缺乏中國自古以來就有「辭官歸故里」的文人風骨。

位高權重如前美國國防部長馬蒂斯(James Mattis,總統身亡繼任人之一),當發現特朗普與自己意見不一時,亦毅然即時辭職!
閣下向記者自稱是一個small potato,為公義請辭又有何難?

梁定邦先生,你明知監警會沒有足夠能力處理今次海嘯式投訴,仍然堅持要淌渾水,目的是什麼?

我的觀測是,你的目的就是協助林鄭出賣香港人!

2019年12月17日,你在記者會公開表示「現階段監警會只能細緻審視六至七個個案...」。
我今天就以最多人拿來做成功例子的「朱經緯案」跟你計算一下,由事發的2014年到2017年法庭判決,監警會和警方往往來來反覆糾纏,足足拖了接近三年(如果警方不合作不回信,則十年八年也說不定),梁定邦先生,目前一千四百多宗對警方的投訴,就算你可以同步處理20宗,最少也要花上150年吧?

2019年12月20號,《明報》半社論式專欄《聞風筆動》,詳細預視監警會報告,內文有這一句:「知情者說……警察是夾過曬才講,老實說,查不到什麼。」

但你在記者會竟還厚顏無恥跟市民說,會將「事實」呈現公眾眼前?

當我看見你表面擺出一副謙謙君子形象,背後卻做著湯家驊同樣的髒事,心裏不禁發毛……

香港普通小市民
Aka李懂媽
己亥冬至子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