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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委會仍未通過公務員薪酬調整 羅智光重申反對獨立抽出警察加薪

財委會仍未通過公務員薪酬調整 羅智光重申反對獨立抽出警察加薪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財委會下午開會,續審議「2019-20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撥款。民主黨許智峯在上週按財委會會議程序第19段,要求傳召警務處處長。該條條例從未使用,財委會主席陳健波提出三個方案予議員決定傳召的程序,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提出十個方案,陳健波只批出三個。陳健波最後在晚上六點四十七分宣佈休會,未能完成討論傳召的程序。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在會議後見記者,重申反對將警察加薪的部分抽出,促請財委會能盡快完成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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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早上的會議,財委會主席陳健波提出三個傳召警務處處長的方案。

在早上的會議,陳健波提出三個方案:(一)參考財委會第37A,毋須經預告便能提出議案;(二)主席列明提交議案的時限,並有權決定申請的傳召人選是否與項目有關才作邀請,然後參考第27A段「傳召前不得少於2日通知期」,發出邀請後的下次會議才可審議調整;以及(三)不處理,並交由秘書處研究和修訂程序後才作討論。

會議在下午三點繼續,陳健波收到民主派議員的十份建議。多名民主派議員提出質疑,朱凱廸表示,財委會會議程序第19段應按大會議事規則第29至35條便能執行,而不是沒有規則。工黨張超雄認為,應將警察加薪的部分抽起,另行擇日決定傳召的程序。

民建聯蔣麗芸反問,在傳召官員以外,能否一并傳召資助機構的職員,認為如作傳召,便應一次過處理,陳健波提出休會20分鐘。

在復會後,涂謹申要求陳健波給予更多時間研究和制訂程序,陳健波稱,方案C正是涂的說法,並交由議員作表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劉炎表明,政府無意撤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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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超雄質疑使用第37A將奪走議員的傳召權,有違憲之嫌。

張超雄質疑,使用第37A將議員的傳召權奪走,會有違憲之嫌。梁美芬認為主席擁有酌情權,陳健波表示同意。民主派又關注第19段的後續使用,認為不能只作單次處理。

陳健波及後逐一審視議員提交的十個方案,莫乃光認為,陳健波就議員的方案作裁決已有問題,指如果裁決涉及違反《基本法》,更不應過分草率。

譚文豪提出其方案,即當有委員要求傳召時,主席便必須押後會議,但同遭陳健波拒批,二人爭辯時多次疊聲。譚文豪強調,自己並無終止之意。許智峯同斥陳健波「唔啱聽就唔批」,更點名斥責立法會法律顧問馮秀娟欠專業,要求她尊重其法律專業,「你唔好淨係附和主席,你離哂大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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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俊亦有提交方案。

謝偉俊提交的方案中,則指如有需要時,可傳召有關人士作證和提供證據,而是否有需要傳召,可即時交由財委會表決。法律顧問馮秀娟「澄清」說,自己沒有配合主席,而是獨立給予意見。陳健波最後只批出朱凱廸、張超雄和謝偉俊的方案。

羅智光見記者時稱,財委會經歷三次會議共十小時,仍未能通過項目。他表示公務員等了半年,已很焦急,希望立法會議員能同意政府按既定機制辦事的重要性。他表示,如果財委會下次會期未能通過項目,公務員將未能在農曆年前獲得新工資和追討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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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重申反對將警察加薪的部分抽出,並表示「公務員等了半年,已很焦急」。

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