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因為《東張西望》主持親身體驗長者約束(CCTVB竟然做番少少好事,講下社會問題,實在不敢置信……),令「長者約束」這個題目又浮於大眾眼前。談起這個,很多人一定會覺得約束很不人道,張超雄甚至言其為「人道災難」。在安老院工作的我,也的確遇上不少認知能力上尚可的長者,因為各種原因而需要約束,醒目者往往每天埋怨要掙脫開來。我覺得要譴責容易、但真實的照顧難處,又有幾多人真實明白?利申,我也不認同約束,但身在其境的話,大概任何人都會更明白固中原因。
約束成因
先談談什麽是約束。根據港島東健康資源網資料,約束「是指使用一些人為的方法、用具、物料加諸一個人的身上,限制了他們身體的自由活動。」約束適用情況包括:
- 有精神或認知障礙例如:昏亂、暴躁等。
- 有行為問題而可能傷害他人或自己,如除去尿袋、導尿管、鼻飼或胃飼管、尿片或衣服。
- 高度摔跌風險。
- 在醫院內病人使用維持生命儀器,需暫時使用約束物品以提供治療,如靜脈導管。
所以,首先要搞清楚一點,並非每位長者都需要約束。
越差越綁、越綁越差
在本人臨床工作觀察中,約束首個主因是防止跌倒。任何人都希望自己有活動能力,行得走得、但事實是長者行動力緩慢,骨質又脆弱。一旦跌倒,有可能引致骨折等嚴重情況,將大大減低其活動能力與生活質素(另一原因當然是院舍怕被監護人責怪。萬一你父母跌倒,第一責怪的自然是前線護理員。長者一般比較頑固,即便是勸說也好什麽都好,他就是要站起什麼的,然後個個如是,真是「仲成世界」?)。所以只好約束。
第二個主要原因是基於「醫療考慮」 。對於有認知障礙的患者,基於認知能力衰退,某些長者會出現感統問題。例如有皮膚病,他感到痕癢、有痛楚也不知悉、不斷抓癢到皮破血流;更常見情況,是長者大便在尿片後感到不適,又不知道「大便是大便」(因為感統問題,臭不知臭、大便不知是大便),從尿片中抓出屎來把丟來丟去,結果自然一團糟。說來是好笑,但試想若果在院舍中,十個有三個咁,都夠你玩。又或者,衰弱患者要拔喉(例如胃喉/尿喉等)的情況也頗為常見,因為聽聞插喉相當不舒服;而到此階段,身體與認知機能一般已十分衰弱,言語根本無法溝通。長者不舒服,自然要抓、但又要防止他抓,結果只能約束。但,「越唔郁越唔想郁」,越差的長者越綁得多、越綁得多情況又越差。隨著綁得多,長者肌力衰退更快、又唔識郁(或者亂咁郁),結果越綁越差。
不綁老人,是否可行?
近年有所謂「不綁老人」院舍。我不在該院舍工作,未能想像實際情況,我相信是很美的圖畫,但並不容易做到。相關報導指出,現時歐美、日本或台灣,已開始減少甚至停止院舍對長者的約束,所以事實證明,「不綁老人」是可行的、並非妄想。
若果單把約束問題完全歸究於院舍制度,我覺得有欠公允(不過我也相信有很多院舍一定會縛過頭...)—我不是為院舍約束辯解什麼。但看到這裡,大家是否能看出端倪?簡而化之,其實只要三隻字—「人 ‧ 手 ‧ 夠」的話,大部分約束問題均可解決。事實是當人手不足,長者有何三長兩短、跌倒受傷、到頭來怪的,又只是前線照顧者—換句話說,若人手足夠,大部分約束問題均可解決(不過誠然,照顧團隊的心態轉變願意從「怕問責」的投訴文化中解放,也是至關重要)。
另一大問題,是「預防勝於治療」心態。在社福服務中,政府經常處於「撲火式」狀態—火「唔著都唔去撲」。老人家去到院舍,往往「弱到一個點」,能給予各種治療的效用也相對不彰。為何不能「防範於未然」,在社區中已做到減緩認知衰退、強化長者身體、令長者練好身體平衡防跌等預防工作,那不就能減少隨後的醫療開支嗎?又或者,院舍是否已用上「活動約束」方法,而非第一步就進行約束?
說到底,為何人手不足?為何不「預防勝於治療」?這倒是要問政府。不就是政府不願意增撥資源、人手長期不足嗎?政府的政策,令長者只有長壽,卻沒有相應的生活素質。當長壽變成折磨,生命只剩下荀延殘喘,這樣的安老,真的令人快樂嗎?由始至終,政府有沒有背負相應的社會責任,為社會各個持份者,作長遠而具福祉的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