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不是垃圾站」聯同區議會超過七成議員(347名)、多名立法會議員、9個關注清潔工人工會及組織,今天去信食環署署長表示極度關注清潔工清理催淚煙有害化學殘留的職業安全,並且強烈要求政府立刻公布催淚煙成份,成立專責隊清理化學殘留。
公開信內容如下:
致 劉利群署長:
自六月至今,警方已使用逾16,000枚催淚彈,催淚煙的殘留物無跡可尋成為各區的計時炸彈,嚴重威脅公衆的健康,全天候為公共衞生服務的清潔工友更是首當其衝。政府應顧及清潔工職安及公眾健康衞生,必須定立短、中、長遠對策。
就此,民間自發組織全港「不是垃圾站」強烈要求政府:
1. 立刻公布警方使用的催淚煙成份
2. 成立受專門訓練之專責隊處理催淚煙殘留物
3. 詳細評估各區催淚煙殘留物水平,並公開結果
4. 盡快回應「五大訴求」,政治問題政治解決
十一月底食環署向清潔工友發出《應對可能影響清潔工人職安健的大型公眾活動的工作指引》,當中「公眾活動後的潔淨工作」提及催淚煙殘留物之處理,只強調承辦商應進行風險評估及為工友提供N95口罩,眼罩、帽、防滑水鞋等裝備。但關鍵是催淚煙成份仍無從得知,新指引到底按照什麼準則訂定呢?既然毒氣成份成謎,怎樣確定上述裝備達標呢?再者職安健課程沒有包括催淚煙處理,工友根本未有專門訓練及意識,這樣不但危害工友健康,更減弱清理毒物成效。
根據《信報》十一月二十一日的報導,工友實際清理情況與食環署新指引有所差別(請參考附圖),指引不足以保障工友職安。總括而言,食環署作為監管者,除了責成承辦商自行評估風險及提供裝備之外,是否就能置身事外?怎樣履行「為香港市民提供清潔衞生的居住環境」之使命呢?
清潔工人職工會及香港婦女勞工協會曾於九月發表報告,並到食環署總部請願,但三個月來政府仍未公布催淚煙成份。全港「不是垃圾站」亦就此於兩星期前致電及電郵食環署總部查詢,至今未獲回覆。在此,請兌現 貴署「 積極回應 勇於承擔」之價值標準。
冀希回覆。
祝安康
全港「不是垃圾站」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