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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義士」案續押後 兩麗晶居民被控擾亂秩序明年2月答辯

「岳義士」案續押後  兩麗晶居民被控擾亂秩序明年2月答辯

(獨媒特約報導)9月於北角的警民衝突中,涉襲擊警員協助被捕者逃去的「岳義士」陳以晉,被控襲警和拒捕等罪,案件再度押後,以待控方索取被告的醫療報告。另外,兩名麗晶居民被控擾亂秩序的案件,將於明年2月答辯。

「岳義士」案押後至明年2月再訊

9月在北角被捕、被網民稱為「岳義士」的19歲學生陳以晉,被控「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抗拒警務人員」罪一案。案件今(17日)再度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繼續毋須答辯,並獲准保釋至明年2月4日再訊。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獲取陳的醫療報告及其他文件作進一步調查。而辯方亦不反對控方申請。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4日再訊。陳以晉獲准以與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即1萬元保釋金、遵守宵禁令、不准離港及禁足以英皇道、木星街、油街及電氣道所圍繞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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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義士」陳以晉步出法院門口並向支持者揮手,隨後登上私家車離去。

超過50名市民到場旁聽支持「岳義士」,以致公眾席爆滿。法庭職員更開放記者座位,並容許公眾人士站立旁聽。聆訊畢後,陳以晉步出法院門口,神情輕鬆,並向支持者揮手,隨即登上黑色私家車離去。

控罪指陳以晉在9月15日於北角七海商業中心外襲擊馬智聖(警員編號5327);抗拒編號 17678 的警務人員;以及無合法權限和合理辯解而攜有一支伸縮棍。

兩麗晶居民明年2月答辯 一人遭加控未出示身份證罪

8月24日的九龍東遊行後,九龍灣麗晶花園管理處因應示威活動而緊急改大廈密碼,居民不滿事前無獲通知,導致無法歸家。衝突期間,兩名麗晶花園居民涉拍打警車車身,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案件今早再度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現職社工的林志興遭加控一項未有出示身份證罪。辯方申請押後答辯,以向被告索取更多指示及提供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1日,屆時被告需回答是否承認控罪,兩人獲准繼續保釋。

林志興(35歲)及凌承宗(26歲)各被控一項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名。控罪指他們於8月25日凌晨在麗晶花園19座地下外,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威脅、侮辱性的言詞。未有出示身份證罪指,林志興未有在警員 19032 張柏祺的要求下出示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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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社工的林志興遭加控一項未有出示身份證罪。

案件編號:KTCC1596/2019,ESCC2146/2019

記者:何紹軒、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