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許智峯促傳召鄧炳強交代9.5億OT錢 羅智光拒絕兼斥不應針對警方

許智峯促傳召鄧炳強交代9.5億OT錢 羅智光拒絕兼斥不應針對警方

許智峯促傳召鄧炳強交代9.5億OT錢 羅智光拒絕兼斥不應針對警方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財委會下午繼續審議,「2019-20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民主黨許智峯早上引用財委會的傳召權力,即傳召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交代高達9.5億元的超時工作津貼。主席陳健波稱必須嚴肅處理,包括訂明應用程序。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斥,議員不應利用薪酬調整針對警方,停止將民生議題政治化,應尊重既定的薪酬機制,更威嚇議員,指其他資助機構如醫管局和社會福利機構都會受到影響,「偏離機制不可取,公務員同資助機構員工會好失望。」

反送中運動歷經半年,約一萬一千名警務處人員在六月至十一月期間工作,將領取九億五千萬元的超時工作津貼。撥款議案中列明,財政司司長獲財委會授權,可運用不設限額的權力,核准為個人薪酬分目追加撥款,即金額沒有上限。

無標題

在會議上,針對許智峯的動議,財委會主席陳健波「提供」兩個方案,予議員投票決定,包括參考財委會會議程序第37A,應用在許動議使用的第19段的議案,及先休會並再覓時間舉行特別會議,由委員制訂處理程序。

公民黨郭家麒質疑,陳的兩個方案不符合《基本法》,或有可能遭到司法覆核挑戰,要求先由法律顧問詳細解釋。陳淑莊亦稱,傳召權擁有法定效力,但37A則沒有法定權力,促請陳健波小心行事,必須先制定及傳閱其涉及程序的文件。

無標題

陳淑莊認為傳召權擁有法定效力,但37A則沒有法定權力,促請陳健波小心行事,必須先制定及傳閱其涉及程序的文件。

提出該項動議的許智峯質疑,37A應用在第19段並不合法,表示只會選擇C項,即今日先休會,並在下星期再作處理,「有哂預告啦。」熱血公民鄭松泰稱,《基本法》第73條列明,立法會議員擁有傳召權,認為不應胡亂提供選項予議員選擇。許智峯斥陳健波迫議員作抉擇,重申如果需要預告,便現時立即休會,待下週作審議。陳健波提出休會5分鐘。

在休會後,法律顧問解釋稱,財委會擁有直接傳召的權力,但目前未有訂明如何傳召的程序。許智峯遂提出撤回,並要求給予合理的預告期再作動議,「我係有同要使用呢個傳召權。」陳志全亦質疑,如應用37A在第19段是如同修改議事程序,但法律顧問不同意,認為主席有權交由委員會決定程序。

無標題

陳志全質疑,如應用37A在第19段是如同修改議事程序,但立法會法律顧問不同意,認為主席有權交由委員會決定程序。

鄭松泰認為應用37A不可行,因為一旦應用,議員將會在往後的會議均能傳召官員。陳健波無奈承認,稱民主派「多咗嘢拉布」,他最後表示,先讓議員作沉澱,並宣布休會。

在會議後,許智峯對記者稱有權必須用盡,因為公眾在相關文件公佈前並不知情,「暴打市民仲想要OT錢?呢啲咁嘅錢(9.5億元)係點計?」他強調,如果立法會不能詳細及深入了解「加班」的詳情,及由警務務處長親自交代,絕對不能接受,「所以有權一定要用盡。」

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