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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不是是非題,而是講方法和程度

支援不是是非題,而是講方法和程度

題為編輯所擬

網上見到有些對612基金審批的質疑,有少少看法想分享。事先聲明,我沒有參與612基金的行政工作,以下是基於我認識的大學支援工作討論,但我相信兩者有一定的可比性。

我希望大家明白,「支援」不是一條是非題,而是講方法和程度,結果也不一定會每個人都滿意。

今天有不少關於法援的討論,自問不熟書,但我可以說說另一個相類近的例子:住宿。

運動爆發以來,不少年輕人和家人反目,不能回家,他們的居住問題就變得好困難。特別是中大理大兩役之後,很多大學宿舍都關門,不少同學有即時無處容身的困難。

這些年輕人要不要幫忙?當然要!不論政治立場,有瓦遮頭是基本人權。但由決定幫忙去到給錢之前,還有兩步。

第一,有沒有現存的救援方法?以住宿為例,不是每一座的學生宿舍都關門,也有例外的,那麼能否找到臨時的房間提供?說到底,年輕人需要的是住宿,而錢不是唯一的解決方法。如果有不用錢的方法解決同一問題,當然要先試一次,這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第二,如果現存的救援方法幫不到或有缺陷,真的要用現金補助的話,就一定要有機制處理。還是以住宿為例,要有瓦遮頭,但不等於想住什麼地方都可以滿足;無論對方原來的住宿條件為何,只能給予同一最低標準(例如和學生宿舍一樣大小的房間)。如有特殊需要,也要有客觀評核準則,例如肢體受傷要覆診,那當然要住在有電梯的地方。但處理這些例外要格外小心,不然人人都例外就再多資源也不夠用,亦容易招人話柄。

還是那句話:幫或不幫,幫得夠或不夠,沒那麼非黑即白。

打開門接個案,不一定每一個都滿意解決方法,有質疑很正常。問題是跟進者因為顧及個人私隱,受質疑時不可能把整個評核過程公開,面對質疑時常常有口難言,有苦自己知。

這是一場過百萬人的運動,每人的期望都未必一樣。中大理大兩役後,見到各路人馬四出奔走,只為了相信一個也不能少。每當見到這些朋友(不止是612基金)受到出於誤解的質疑,特別難過。

回到612基金本身,他們已把各項審批準則放在網上,如有困惑的話應該就這些準則本身作討論,我想會比主觀的一句「夠」或「不夠」更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