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超驗自由視角下的台灣和香港

超驗自由視角下的台灣和香港

以華人為主體的社會,只有台灣和香港實現了自由,但是台灣和香港的自由根基並不穩固,它太淺顯了。從歷史上來看,台灣和香港的自由很大程度上並非內生的,而是外來的,內生自由的力量還是太過弱小了。在本文當中我們並不探討台灣和香港自由的歷史,而是探討台灣和香港自由的薄弱之處,此一薄弱是根本性的薄弱,是超驗的薄弱。我們已經清楚看到了台灣和香港的自由正在流逝,而這流逝可以說是必然會發生的,其根本原因在於內部。

自由在哪裡產生?自由在超驗中產生!人類的一切經驗都不能創造自由,而人類的一切理性也不能認識自由。相反,人類的一切經驗的形成要以自由為前提,因為自由是超驗的,超驗是形成經驗的前提。人的經驗是通過實踐得出的,而人只能在自由當中實踐,實踐一定是主動性的實踐,主動的前提就是自由。如果沒有自由,即便人可以擁有動作,但是這動作也不是實踐,因為這些動作都是被動的,是在自然因果鏈條當中偶然發生的。天體也可以動作,動植物也可以動作,機器也可以動作,但是以上這些事物的動作都不是實踐,它們也不會形成任何經驗,因為它們是在自然因果鏈條當中被迫的動作。自由是經驗的原因,而經驗是自由的結果,所以人不可能在經驗當中產生自由,否則就是因果倒置。

為何人類理性不能認識自由呢?因為理性只能認識一切可能經驗範圍內的表象,理性通過範疇和概念去規定和認識直觀從經驗當中獲得的質料,然後形成知識。自由已經超越了一切可能經驗的範圍,它在一切可能經驗之上,所以人的認識能力無法達到自由。如果理性宣稱它認識到了自由,那這一定是自由的幻象,不是真正的自由。理性通過範疇和概念規定和認識經驗,所以自由不可能被範疇化和概念化,因為自由是超驗的,超越了理性的能力,一旦有人提出概念化的自由那一定是自由的幻象。雖然理性不能認識自由,但是理性可以思維自由,這種思維不是認識論的思維,而是信仰的思維。所以,自由不可能是知識,它只能是信仰,如果把自由當成知識那麼永遠不能獲得自由,只有把自由當成信仰才有可能獲得自由。對於自由信仰的作用並不在於產生新的知識,其作用是在於實踐(道德)。自由是實踐(道德)的公設,我們只能在自由的公設之下完成實踐(道德)。

在實踐(道德)領域,自由只能是消極的而不能是積極的,因為一切積極的要素都必須概念化自由,譬如財富自由、遷徙自由、教育自由,我們已經說過了一切概念化的自由都是自由的幻象。我們可以說財富、遷徙、教育是一種能力,而不能說它們是自由,如果我們非要挽救這些約定俗成的語言,我們可以說成不受干預的財富自由、不受干預的遷徙自由、不受干預的教育自由,但是這樣的挽救意義並不大,這種努力還是會引起積極的意義,我們最後一點可以做出的挽救努力只能是說成不受干預的自由。不受干預的自由這個命題是分析命題,因而它不會給自由帶來新的知識,只是在闡明自由而已,所以我們說這是最後一點努力是可以的。

對於自由的超驗信仰可以是宗教化的也可以是非宗教化的,但是對於大部分人而言宗教化的自由信仰更有力量。自由和上帝是理性創造出的超驗觀念,理性只會按照觀念去實踐,而不會關注結果,理性的對象只能是觀念而不是經驗的結果。人只有把自由當成信仰才能徹底實踐自由,在實踐自由的過程中也不能關注具體經驗的結果,否則一旦具體經驗違背了人的偏好,人就會放棄實踐自由。人在自由當中有可能實踐出符合偏好的積極經驗,也可能實踐出違背偏好的積極經驗,所以自由並不是實現偏好的充分條件,而只是消極的必要條件。譬如說人在自由當中可能擁有財富,也可能失去財富,如果我們用財富概念化自由那就意味著人一定要擁有財富,我們根本無法設想也無法經驗到財富對於人來說具有必然性。如果我們把概念化的積極經驗自由作為追求目標,那真實的自由就一定會被消滅。

華人社會普遍只重視經驗而不重視超驗,甚至會否定超驗,因而也就很難把自由當作超驗的信仰,甚至很難形成自由的觀念。華人普遍會錯誤的認為一切只能從經驗中產生,離開經驗沒有任何存在,那麼即便我們要追求自由也只能在經驗中獲得,自由只能作為知識和工具而不能成為信仰。台灣和香港具有很多追求自由的人士,而且也確實擁有了自由的傳統,但是台灣和香港自由的開端並不是信仰而是外來的經驗,所以自由的根基就很不穩固。到目前為止,大多數台灣和香港追求自由的人士仍然追求概念化的自由幻象,也就是所謂積極的自由,譬如財富自由、遷徙自由、教育自由。

人的理性如果太過弱小,就很難形成自由的超驗觀念,因而理性就欠缺對象,在這種情況下理性在實踐的過程中就不會在經驗領域形成消極自由。台灣和香港追求自由的人士雖然很多還沒有把自由當作超驗的信仰,而且整體社會也沒有這種信仰的傳統,但是我們也不必絕望。人的理性固然很弱小,但是值得慶幸的是人的理性可以被訓練,我們可以訓練出比較強大的理性,但是理性無論如何強大也是不完善的,也是有界線的。人作為一種有限的生命存在,沒有超驗的理性直觀和理性實踐,我們不可能通過理性思維自由的概念而直接獲得自由,我們只能通過自由的信仰然後實踐自由,最終形成經驗領域的消極自由,這是人類獲得自由的唯一道路。

台灣和香港已經擁有了一定範圍的消極自由,在這種優越的條件下還是比較容易改變對自由的看法的,也更容易形成對自由的超驗信仰。只有拋棄把自由當成工具和知識的看法,形成對自由的超驗信仰,才能鞏固自由的根基,才能讓台灣和香港在將來擁有源遠流長的自由傳統,也能給全世界追求自由的人士起到范導性作用。

原刊於風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