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反送中運動持續近半年,警察屢被批評濫權濫暴,不少被捕人士更指自己在警署或法院大樓內遭受性暴力對待。有關注性暴力的組織早前進行「反送中運動的性暴力經驗」調查,發現有67人曾在運動期間遭遇性暴力及性騷擾,當中主要施暴者為警方及執法人員,亦有多人在遭遇性暴力不知如何反應,指「施暴者又係執法者,我報咗警邊個去查?」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主席霍婉紅表示,協會在8月21日至9月30日進行「反送中運動的性暴力經驗調查」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有67人曾在反送中運動期間遭遇性暴力及性騷擾,其中58位女性,年齡主要集中至20歲至29歲,有11人更反映曾遭遇5次或以上的性暴力。
霍婉紅續稱,最多的性暴力情況是具有性意味的說話挑釁及侮辱,其他情況亦包括觸碰身體部位,以及威脅及嘗試觸碰身體部位。她又指,最多的施暴者為警方及執法人員,具有32次紀錄,其次則為政府及建制派支持者,具有28次紀錄。
在受害人即時反應方面,霍婉紅表示最多的回應係「唔知點回應」。她指受訪人士不願報警,是因為覺得個案交由警方處理成效不大、擔心被警方反控,以及對警方執法欠缺信心,「施暴者又係執法者,我報咗警邊個去查?」她促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重建公信力,令人願意「行出嚟」指證,並呼籲受害人向協會聯絡,以收集更多個案。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區美寶指,三個組織已於11月初發起控訴警察性暴力的國際聯署,內容包括邀請聯合國關注性暴力的專家訪港,瞭解警察在反送中運動期間施行的各形式性暴力事件,以及調查報告與曾遭遇性暴力人士的訪談內容。她稱,現時聯署已獲超過20個國家、85個團體參與支持。
香港人權監察葉寬柔表示,聯合國有不同特別報告員,專責處理及跟進各項的人權情況。她指,雖然聯合國的工作有一定限制,未能直接直接拘捕行動,但可以提出有公信力的人權標準,以《國際人權公約》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內容審視香港情況,強調香港在國際上有責任遵守公約。
記者:麥倩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