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反送中」示威者於6月12日早上起包圍立法會,圖阻止立法會通過《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二讀,其後爆發一連串的警民衝突。在事件中被控非法集結的7人,今日再度出席東區裁判法院的提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控方擬申請合併其中兩案,共涉及6人,並轉介至區域法院聽取答辯。有辯方律師表示,有兩項控罪與612事件不相關,對合併案件有保留。
控方擬合併兩案轉介區院 辯方有保留
19歲學生王愷銘、25歲工程師梁耀安、22歲的羅兆赫、28歲廚師馮智彬和20歲酒店職員何沛鍇,同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名,指他們於6月12日於夏愨道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王愷銘另涉於6月21日包圍警總時用噴漆塗污警總外牆,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他於8月下旬在街上被警方截查時,身上被搜出大麻,再被控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
另一宗案件,任職侍應的郭叡軒(22歲)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控罪指,郭叡軒於6月12日,在香港金鐘夏愨道近添華道一帶,連同上述案件的被告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
控方申請押後至明年1月15日再訊,屆時將會申請將上述兩案合併及轉介至區域法院聽取答辯。
代表羅兆赫的大律師李煒鍵對合併案件有保留,他在庭上欲提出初步的陳詞時,遭裁判官香淑嫻多次打斷。香官指,控方仍未向法庭正式申請合併案件,今日的聆訊不適宜處理相關爭議,辯方宜於押後期間向控方提出觀點及提交陳詞,「不需要宜家喺呢度講㗎。」
在大律師李煒鍵多番堅持下,才能完整說出其觀點,指本案中針對首被告王愷銘的「刑事損壞」和「管有危險藥物」控罪,無論在時間和地點方面均與6月12日的事件無關。李認為控方需要將該兩項不相關的控罪分拆出來處理。
此外,梁耀安和羅兆赫均申請撤銷宵禁令。首被告王愷銘的代表律師則申請縮短宵禁時間。他表示王需兼職工作以賺取學費,現時於酒吧擔任調酒師,遵守由晚上 11 時開始的宵禁令有困難。香官聽罷,一度回應:「佢可能要考慮轉工。」
香官最終拒絕所有被告的申請,宣布繼續以原來的條件保釋候訊。期間香官一度稱,為防止被告保釋期間再干犯罪行,「最好24小時都不出外」,但是這樣過於嚴苛,因此平衡各方利益後,宵禁令是必須。
另一人明年1月下旬答辯
33歲商人庚家駒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名。他被控於6月12日於添華道政府總部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控方今日準備好聽取答辯,但辯方仍需時索取控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因此申請押後至明年1月30日。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