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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國歌法》公聽會衝主席台 眾志3人不認罪 明年2月開審

涉《國歌法》公聽會衝主席台  眾志3人不認罪  明年2月開審

(獨媒特約報導)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成員吳嘉兒和何秀儀於今年3月16日的立法會《國歌法》公聽會上,涉衝向官員而遭到票控,指3人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何秀儀另被指控襲擊一名立法會保安員。案件今日再度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3人今日在庭上答辯,否認所有控罪。控方表示,預計審訊需時3日,將傳召6名市民證人、1名警員證人和播放3段影片,各長約3分鐘。據悉,6名市民證人均為立法會保安人員。

就3人的票控案件,辯方透露,將爭議各人的行為是否在有關條例的管轄範圍、以及是否構成擾亂秩序。就何秀儀被控襲擊保安員的案件,辯方透露將就有關事實提出爭議。

案件排期於明年2月24日至26日審訊。期間何秀儀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鄭家朗在法院外表示,選擇不認罪是因爲不認為當日的行為違反公義,而真正違反法治的是《國歌法》,因它限制了市民的表達自由。

本年3月16日,立法會舉行《國歌法》公聽會,期間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成員吳嘉兒及何秀儀試圖衝向主席台及官員,遭到保安員阻止,並被驅逐出會議室。事隔逾半年,3人收到法庭傳票,分別指控各人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8(3)條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各人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21歲的何秀儀另被指控襲擊立法會保安員許耀德,因而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

記者:黎彩燕